利用弓弩射击毒针盗狗七只,广东一男子被判刑8个月

利用弓弩射击毒针盗狗七只,广东一男子被判刑8个月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通讯员 洪燕

俗话说:“闻到狗肉香,神仙要跳墙”,不少地区的人都有食用狗肉的习惯,狗肉的经济价值让一些不法分子将目光投向了农村,农村地区看家护院的土狗失窃现象时有发生。去年11月,一男子伙同他人从福建省窜至广东省丰顺县留隍镇,利用弓弩射击毒针盗杀土狗7只。梅州市丰顺县人民法院今天(4月22日)表示,该院近日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李某顺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李某顺是盗狗惯犯,在2014年和2017年,其因为伙同他人盗狗被福建省东山县人民法院和诏安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拘役四个月和有期徒刑七个月,2017年7月29日刑满释放。

出狱后李某顺仍不思悔改,2019年11月11日7时许,李某顺伙同胡某雄(在逃)驾乘套牌丰田威驰小轿车从福建省东山县窜至广东省丰顺县留隍镇,由李某顺负责驾驶作案轿车,沿着村道寻找作案目标土狗。发现有狗在路边行走并且周围没人的时候,李某顺就开车靠近狗的身边或者用他们带来的骨头将狗引诱过来,胡某雄则坐在后座上,将车窗摇下来,用事先从网上买来的弓弩装上毒针向狗射击。狗被射中后,踉踉跄跄走几步就倒在路边,胡某雄赶紧下车将倒下的狗捡起来放进车尾箱藏起来载走。通过这种方法,他们先后在留隍镇茶背下南村、茶背村、蔗溪村等地盗得土狗7只。

当天,二人在准备回福建的路上,被村民发现并用汽车拦截,得知偷狗事情败露,两人弃车逃跑,最后李某顺被村民抓获,胡某雄逃走。

同日,梅州市丰顺县公安局茶背派出所的民警接到村民报警电话后,在蔗溪村将李某顺抓获,现场查扣涉案小汽车、弓弩等作案工具一批,并将车内被盗土狗发还给了各被害人。被盗土狗均已死亡。经鉴定,被盗七只土狗的总价值为人民币4080元。

梅州市丰顺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多次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李某顺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重新故意犯罪,属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鉴于李某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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