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开启“无人记录”庭审模式 50分钟高效审理4起案件

“本次开庭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即为庭审记录,不再另行做书面笔录……”,随着法槌声的敲响,一场特殊的庭审开始了。4月17日上午,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4起民事案件。与以往不同的是,整个庭审过程无书记员出庭记录、无纸质庭审笔录,而是通过录音录像代替了传统记录方式。本次庭审,霍市法院速审团队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对庭审记录方式进行改革,有效提升了庭审效率。

开庭前,承办法官充分征求当事人对开庭运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替代庭审笔录的意见,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后,决定对案件实行“无书记员庭审”模式开庭。庭审中当事人表述通畅,庭审秩序井然。庭审结束后,庭审录音录像自动保存至服务器进行备份,书记员下载庭审视频后标注开庭时间等相关信息,刻录成光盘附卷。

相比以往的庭审,法官无需时刻注意庭审笔录的进展,可以花更多精力用于审理案件争议焦点,庭审节奏更加紧凑和高效,庭审笔录更加客观和准确,解除了人工记录程序对庭审效率的束缚,审判效率和效果大幅提升。仅用时50分钟,张某诉梁某买卖合同纠纷等4起民事案件的庭审就顺利结束了。


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开启“无人记录”庭审模式 50分钟高效审理4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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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开启“无人记录”庭审模式 50分钟高效审理4起案件


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开启“无人记录”庭审模式 50分钟高效审理4起案件

庭审记录方式改革是霍市法院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的一部分。自2020年以来,霍市法院健全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系列制度,以一个总体的繁简分流改革意见加N个具体工作制度的“1+N”机制来推进改革。霍市法院结合实际制定了《庭审记录方式改革实施意见》,明确了应用“无人记录”庭审的案件范围,细化了具体操作指引,为推进庭审改革做好了充分准备。下一步,霍市法院将继续提高信息技术应用水平,以信息化手段助推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加强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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