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開啟“無人記錄”庭審模式 50分鐘高效審理4起案件

“本次開庭全程錄音錄像,錄音錄像即為庭審記錄,不再另行做書面筆錄……”,隨著法槌聲的敲響,一場特殊的庭審開始了。4月17日上午,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4起民事案件。與以往不同的是,整個庭審過程無書記員出庭記錄、無紙質庭審筆錄,而是通過錄音錄像代替了傳統記錄方式。本次庭審,霍市法院速審團隊運用信息技術手段對庭審記錄方式進行改革,有效提升了庭審效率。

開庭前,承辦法官充分徵求當事人對開庭運用全程同步錄音錄像替代庭審筆錄的意見,並由當事人簽字確認後,決定對案件實行“無書記員庭審”模式開庭。庭審中當事人表述通暢,庭審秩序井然。庭審結束後,庭審錄音錄像自動保存至服務器進行備份,書記員下載庭審視頻後標註開庭時間等相關信息,刻錄成光盤附卷。

相比以往的庭審,法官無需時刻注意庭審筆錄的進展,可以花更多精力用於審理案件爭議焦點,庭審節奏更加緊湊和高效,庭審筆錄更加客觀和準確,解除了人工記錄程序對庭審效率的束縛,審判效率和效果大幅提升。僅用時50分鐘,張某訴梁某買賣合同糾紛等4起民事案件的庭審就順利結束了。


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開啟“無人記錄”庭審模式 50分鐘高效審理4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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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開啟“無人記錄”庭審模式 50分鐘高效審理4起案件


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開啟“無人記錄”庭審模式 50分鐘高效審理4起案件

庭審記錄方式改革是霍市法院深化案件繁簡分流機制改革的一部分。自2020年以來,霍市法院健全完善案件繁簡分流機制改革系列制度,以一個總體的繁簡分流改革意見加N個具體工作制度的“1+N”機制來推進改革。霍市法院結合實際制定了《庭審記錄方式改革實施意見》,明確了應用“無人記錄”庭審的案件範圍,細化了具體操作指引,為推進庭審改革做好了充分準備。下一步,霍市法院將繼續提高信息技術應用水平,以信息化手段助推司法體制改革,不斷加強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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