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一驾驶员醉酒驾车致他人重伤二级,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提起公诉

陆良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满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诉


陆良一驾驶员醉酒驾车致他人重伤二级,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提起公诉


   日前,陆良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满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诉。2019年11月1日23时许,被告人满某某醉酒驾驶云DLG610号牌小型面包车沿陆良县城春雷街由南向北行驶至陆良县城春雷街复烤厂中门北侧时,所驾车左前侧与沿春雷街由北向南行驶的王某所驾驶的云DFK351号牌二轮摩托车左前侧相撞,致王某所头部等受伤、两车均不同程度受损。经鉴定,王某所颅脑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经认定,被告人满某某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王某所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案件正在进一歩办理中。

来源:1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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