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鄉法訊】博山法院首次採用速裁程序集中審理4起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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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博山法院首次適用速裁程序集中審理了4起刑事案件, 4起案件均於9月11日立案,從立案到審結只用了兩天時間。 4名被告人被判處拘役一個月到四個月不等的刑期,被告人均當庭表示認罪認罰並服判不上訴,取得良好的庭審效果。

4起案件均為危險駕駛案件,且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被告人均認罪認罰並同意適用速裁程序,均符合新修訂的《刑事訴訟法》確立的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及速裁程序的規定。庭審過程集中告知被告人訴訟權利、集中宣讀起訴書、集中宣判,加快了庭審進程,提高了審判效率。

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是《刑事訴訟法》修改後新增加的內容,新刑訴法確立的速裁程序是一種全新審判模式,不受送達期限的限制,簡化了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環節,既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又提高了刑事案件的審理效率,促進了案件繁簡分流,真正做到“簡案快審、繁案精審”,使審判人員有更多精力審理疑難、複雜案件,更有助於進一步提升刑事案件審判質效,為人民群眾提供更高效快捷的司法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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