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巧用“贛服通”助力民事審判 踐行司法為民

瑞昌法院網訊 近期,瑞昌市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勞動爭議糾紛案件。原告何某訴稱其於2017年8月到被告公司上班,當年10月21日在工作中摔傷導致跟骨骨折。經住院治療、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後,仍不能與被告公司達成一致意見。原告遂向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仲裁委員會作出了不予受理決定書。於是,原告將該案訴至法院。

在即將開庭的時候,被告公司代理人向法庭申請兩位證人出庭作證。考慮到兩位證人都是被告公司的員工,原告受傷時有一位證人還在現場,證人的陳述可能對法院查明案件事實具有重要的作用,法官准許了被告公司的申請。至此,本案一切都在“按部就班”的進行著。

但是,就在法官依法對證人身份進行核對的時候,兩位證人均表示沒有隨身攜帶身份證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本人身份信息的文件,而且由於離家較遠無法短時間內拿到法庭。這不僅愁壞了被告代理人,也可能嚴重影響法院對案件事實的調查。這時,法官靈機一動,想起了江西政務服務“贛服通”上有電子身份證、電子社保卡、電子駕駛證等電子證件信息,能證明證人的身份。於是,在書記員的幫助下,兩名證人都在“贛服通”上打開了電子身份證,並出示給法庭和原告代理人進行了核對,在核對無異議後,本案庭審得以順利進行。

“贛服通”是江西省推進“互聯網+政府服務”、推動政務服務一網通辦的創新舉措。法院踐行司法為民,在特殊情況下將該系統運用到庭審中,不僅提高了案件審理的效率,而且還充分保障了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