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商改住”政策首次在武漢落地執行

本月21日武漢主流媒體從市房管局瞭解到,該局起草發佈《關於允許商業和辦公用房等存量用房改造為租賃住房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即日起將在武漢市部分區域內執行的新政策,符合條件的商業和辦公類存量用房,可改造為租賃住房。


重磅!“商改住”政策首次在武漢落地執行


從區域來看,可適用政策的具體區域包括:江岸區、江漢區、礄口區、漢陽區、武昌區、青山區、洪山區、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武漢經濟開發區(不含漢南區)、東湖生態旅遊風景區、東西湖區金銀湖、金銀潭、吳家山片、江夏(紙坊、廟山、大橋、藏龍島片)、黃陂區盤龍城片、長江新城近期起步區、武漢新港空港綜合保稅區和武漢陽邏經濟開發區。


從流程上看,申請人提供房屋權屬信息、改造方案、安全鑑定報告等資料後,由各區房管部門牽頭,會同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建設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對項目進行審核。


審核通過後,申請人應按照經審定的改造方案及認定文件要求,及時開展項目改造實施工作。驗收通過後,申請人憑認定文件到供水、供電、燃氣部門,申報按居民標準執行用水、用電和燃氣收費價格。


在改造後房屋出租前,申請者還應向房管部門、公安部門辦理房源備案。房屋出租後,必須在租賃合同訂立後3個工作日內辦理租賃合同備案,向公安部門申報租住人員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商辦用房改為租賃住房,不得改變基地原有建設用地規劃性質、房屋類型和建築容量控制指標,改建項目不得分拆確權、分拆轉讓、分拆抵押、分割銷售、以租代售。改建租賃住房的運營、管理遵照對租賃住房有關管理工作的規定,納入全市住房租賃管理系統統一監管。


此外,提供虛假資料申請改造的、將改造後的租賃住房分割銷售轉讓和抵押的,或者弄虛作假將改造項目用於非住房租賃的,需限期改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並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對此,武漢一家租賃企業負責人表示,此次出臺的新政,實際上就是大家熟悉的“商改住”在武漢的具體落地,這將有效盤活市場租賃住房房源,減輕企業壓力,同時也將給租房者更多選擇空間,民用水電氣價格也將給租房者帶來實惠。


武漢觀察家解讀:


1、本次武漢市商改住政策只針對通知規定的部分區域,像蔡甸、漢南,及東西湖、江夏、新洲、黃陂部分區域就不享受此次政策。


2、商改住只針對閒置低效商業和辦公類的存量房(已經建成的房產),城市重點功能區和主幹道沿線臨街的商業和辦公用房不得改造為租賃住房。


3、土地性質不變,改建項目不得分拆確權、分拆轉讓、分拆抵押、分割銷售、以租代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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