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學生打老師案的被害人張老師,我想說的幾個問題

第一,張老師現在的情況,沒有人知道,網上除了他被打的視頻,其他信息為零。大家對他的瞭解,只是通過法院的判決書的隻言片語。沒有人知道半年過去了,張老師的傷,到底是恢復的怎麼樣了?相比常同學的天天在聚光燈下被大眾拷問,被道德輿論譴責,張老師顯得過於神秘了。

之所以說這個問題,是因為張老師受到的傷害,有多嚴重,直接影響到案件的判決。但是張老師的情況沒人知道,所以只能是公訴機關說啥是啥了。

第二,我不知道張老師是否記得二十年前的事情,二十年前你是否有過對常同學的體罰打罵。在這個問題上,公訴機關說的很模糊。審判長說,證據不夠充分,所以不能認定你有過錯。意思就是你沒有過錯,也就是沒打罵體罰學生。

而正因為此,常同學被判尋隙滋事罪名才足以成立。因為就尋釁滋事罪來說,主要特徵就是無事生非,要件也是隨意毆打他人。隨意毆打的解釋應該就是沒有理由的毆打。所以我想聽聽你自己說,當年有沒有打罵體罰常同學的行為?雖然審判長說你沒過錯,但是我還是想聽你自己親口說。如果你否認當年侮辱性的體罰自己學生的行為,那這個案子也會更加讓人信服。

第三,案件宣判了,你的學生判了一年半。你覺得是榮耀多還是恥辱多呢?大家都說要尊師重教,說一日為師終身為父,還說傳道授業解惑……作為曾經的班主任,培養了一個打自己的學生,這個恥辱應該會陪伴餘生吧?

其實我真是非常的希望你能原諒自己的學生。半年監獄,對他的懲罰應該足夠了。因為你的不原諒,他還得繼續在監獄裡呆一年。這樣的結果,兩敗俱傷,沒有贏家。

如果審判前你原諒了自己的學生,出具一份諒解書。那這個案子會比現在更有意義。廣大網友會說學生無情,老師有義,你也會從恥辱中脫離而出,從兩敗俱傷變成雙贏。這應該是最好的結局了。

對學生打老師案的被害人張老師,我想說的幾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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