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全員競聘失敗被公司通知待崗在家,請問是公司準備裁員的先兆嗎?

千嬌百媚69094465


在疫情這個關鍵時期,很多企業的花樣玩法非常多,打著不裁員、穩崗就業的旗號,但實際上是否在降薪,變相勸退了,相信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只不過玩法和套路在疫情之下,被華麗的進行了包裝。

正如樓主公司提及的“全員參與競聘”崗位有限的情況下,能者上弱者下,企業在經營困難之下,沒能提供更多崗位,只能通知員工在家待崗,領取最低生活工資保障。

小王的公司,在疫情期間以經營困難為由,通過競爭上崗的方式,競聘失敗後,崗位被取消,通知在家待崗。

小王的公司,座標武漢,在武漢屬於國企上市公司,在當地具有一定的行業影響力。這不公司在3月31日通知第一批覆工人員復工,並且在交通、餐補上都儘可能人性化,也實屬難得。

誰知道,在復工第一週,就大張旗鼓的開展了全員競聘上崗,每個崗位的編制有限,競聘落敗的人員,崗位被取消,通知待崗在家,並且按照當地最低標準的70%來發放生活費。

小王,平時績效都處於A+,按理說信心滿滿,對於競聘崗位志在必得,但是結果卻出乎意料,部門內部有7個人,需要競聘4個崗位,有3個崗位將會被取消,小王居然是被待崗的那位,小王問了人力資源部後也是一問三不知,對於考核細則不清楚不瞭解,只是告知這是領導的決定。

過了一週後,人事通知小王從4月20日起,企業將按照所在最低公司的標準(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1750元)額度的70%向員工發放生活費,其中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將由企業和個人雙方各自按規定繳納。

競聘上崗的方式,在企業是否可行,是否合法?

競聘上崗,這樣的方式到底是否合法,企業在操作過程中,有哪些注意事項?

1、競聘上崗,需要合法合理

競爭上崗如果運用於用人單位在招聘中擇優選用人才,是合法的。 如果說是在企業內部已經被錄用並且雙方存在勞動合同關係的情況下,以競爭上崗為名剝奪勞動勞動權利,並以此為藉口扣發或減發工資,則就有悖於《勞動法》了。

2、競聘上崗不能強制實施

競聘上崗實際上是協商變更勞動合同的一種特殊形式,只不過一般的合同變更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進行一對一的協商,而競聘上崗是用人單位通過剛開競聘的形式同時與多人“協商”。《勞動合同》第三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如果勞動者參與競聘崗位成功,意味著雙方就崗位變更達成一致;如果勞動者沒有競聘成功,則意味著雙方協商未達成一致,勞動者應回原崗位繼續工作,用人單位不能以未競聘成功為由與勞動者簽訂待崗待業協議,或者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競聘上崗不能強制實施,否則會把用人單位置於較大的法律風險當中。

3、要制定合理合法“競聘規則”

競聘上崗可以激活企業內部的人力資源,使每一個崗位都有合適的人,每一個人都有合適的崗位,最終達到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共同發展、共同進步的結果。但是想要通過競聘上崗實現選拔人才的目的,則需要制定一整套的合理合法的“競聘規則”。用人單位要通過“競聘規則”對競聘上崗的流程、員工的去向、競聘落選員工等佈置提前做出詳細的規劃。競聘規則要有勞動者的參與,並以適當的方式向勞動者公示告知。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勞動者仍願意參加競聘,則相關的規則就對其具有約束力,必須遵守上述規則。如果用人在實行競聘上崗前沒有制定相應的規則,或者制定競聘規則程序不合法,那麼競聘落敗的員工,是可以不同意企業的待崗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操作。除非按照協商一致,並且給予經濟賠償金後,才可以予以解除。

小王的公司,通知員工待崗在家,是否合法?

1、單純以競聘上崗,在家待業通知是不合法。

競聘上崗的流程、規則必須要清晰明瞭,可想而知,對於小王而言,平時績效都是A+,但是競聘結果卻大相徑庭,並且公司沒有給予合理的說法,沒有解釋競聘的規則,競聘落選的原因,明顯有失公允,小王是可以明確拒絕企業這樣的操作。

2、但是競聘上崗失敗,又以疫情期間,企業經營苦難為由,協商一致是合法的。

對於小王所在的公司,由於受到疫情影響嚴重,故而部分崗位因為業務影響被迫取消,為了顯示公平,所以企業內部開展了競聘上崗,同時又以穩崗就業為原則,對於競聘失敗的員工採取了待業的方式,保證了員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從特殊時期的相關規定來看,企業這樣操作沒有問題。

是否可以作為公司變相裁員的先兆呢?

很多企業在處理員工關係時,或多或少會採取一些擦邊球的做法,比如小王的公司,至於什麼時候通知員工復工復產,在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裡面並沒有明確表示,如果員工連續多月拿到最低生活保障工資時,估計很多人就會自謀出路了,畢竟個人生存壓力較大。

對於企業而言,通過特殊時期,的確可以達到減員增效、控制成本的目的,同時也達到了以最小的成本進行變相裁員的目的。

如果您所在的企業,以往從來沒有過什麼競聘上崗、停工待業的舉措,突然之間採取了這樣的方式,不排除公司有變相裁員的嫌疑,早作打算為妙,想要仲裁企業的也要開始收集實證,否則的話,儘快騎驢找馬,找到合適的工作後,就瀟瀟灑灑的離開吧。

在特殊時期,企業求生存也能理解,傾巢之下焉有完卵,企業和員工多些理解,多些真誠,少些套路,少些騷操作,相信大家一定能夠在疫情期間,共克時艱,共渡苦難。沒有哪個冬天不可以逾越,沒有哪個春天不會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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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co寶貝1126


這個年頭,很有可能公司準備裁員。如論如何,說明你已經失去了“掌握自己命運”的能力了。

如果我是你,應該徹底的好好思考一下:為什麼會走到這一步?此時失業真的不是一個好兆頭。因為在未來相當長的時間裡,就業競爭將會越來越激烈。如論如何,你應該給自己找出“更出色”的方向,立於不敗之地。

以標哥的看法是,要打造“非對稱職場”能力。如何打造“非對稱的職場能力”,有興趣的朋友請去看看我的頭條專欄。


老屁孩標哥


參加全員競聘失敗被公司通知待崗在家,確實是不好的徵兆。

根據我的經驗,你公司目前的做法可能是:

1.調整崗位

競聘不通過,調整崗位的可能性比較大。

具體調整到哪,需根據你們公司具體崗位安排進行調整。到崗後會進行培訓,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

當然如果調崗後,崗位和你的專業,技能不相符,你也可以拒絕到崗。

拒絕的話,可以由人力部門重新安排或者辭退處理。

2.辭退

根據目前勞動法要求,公司單方面接觸勞動合同,會按照N倍月的平均工資進行補償(N為你的工齡,平均工資為解除合同前平均12個月工資)。

所以,你可以換崗位,如果你不想換崗位,你可以考慮要到補償金後,另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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