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女雙全”,二婚的你們還會再要個孩子嗎?4個家庭回答超真實

導語:

在計劃生育的年代,一個家庭只能要一個小孩。多了就算超生了。一般情況下不是男孩就是女孩。就一個小孩實在太孤單了。所以好多人都覺得挺遺憾的。現在國家開放二胎了。更多的家庭有了第二個小孩。滿足了好多家庭兒女雙全的願望。

但是,有些人還沒來得及生二胎就離婚了。離婚了帶著一個小孩的人居多。而要跟另外一個人再組建一個家庭,另外一個人也有可能有小孩。所以就會出現這麼一種情況,兩個離異的人都帶著一個小孩,組建一個“兒女雙全”家庭。我們來看看這四組重新組建的家庭,會不會考慮再要個小孩。

李女士、45 歲;黃先生、55歲

我們是熟人介紹的,小李她有一個20歲的兒子,我有一個21歲的女兒。我跟她情投意合。所以上一年結了婚。我們倆打算以後有一個伴。老來有照應。說實在的,兒女也都長大了。沒必要再要一個小孩了。我跟小李已經達成共識了。再要一個小孩真的沒有那麼多精力去培育他。與其花精力去再養一個小孩,不如去享受二人世界。

況且再過幾年,兒子,女兒都有小孩,我們也要給他們帶小孩。到時候也會很忙的。確實沒必要給年輕人再添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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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女士、40歲;李先生、50歲

我們是通過社區聯誼認識的。她有一個15歲的兒子,我有一個18歲女兒。我們都有一份穩定的收入。雖然很多人都羨慕我們。說我們以後不用生都可以兒女雙全,享齊人之福。說是這麼說,可是哪一個男人不希望能有一個自己的兒子。不要說我重男輕女。其實我只是觀念守舊。當時就是因為我老婆不願意給我生小孩,所以我們才離婚的。而且我跟小吳再要一個小孩也不算超生。她也還算年輕。我跟她商量好的,她也同意說給我生個小孩。再生一個我們也負擔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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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女士、25歲;許先生、30歲

我跟小郭是朋友介紹的。她有一個5歲的女兒,我有一個7歲的兒子。我們都是上班族。有一套房,現在一起供。說實在的我現在覺得已經很滿足了。有兒有女。沒必要再要個小孩了。雙方都是打工的。現在要供房子,還要養兩個小孩。真沒有那麼多功夫想多要一個。況且以我們現在經濟條件養兩個小孩已經夠吃力的了。沒必要為了一個所謂的愛情結晶把自己難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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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女士、28歲;鍾先生、32歲

我跟小鐘是校友。我們在校慶的時候認識的。我有一個5歲的兒子,他有一個8歲的女兒。我們都在政府單位上班。生活條件還算可以。當時因為我的前夫出軌了,我跟他離婚了。兒子歸我。兒子也很喜歡這個新爸爸。小鐘對我兒子也很好。但是這種感情跟親生還是有點區別。有一個愛情的結晶,我跟他的婚姻才算完美。我把我的想法告訴了他。他很高興。不過他擔心我的兒子俊俊不高興。畢竟小孩子的心還是挺敏感的。怕多了一個小孩,媽媽就不愛他。確實,我得想辦法給他做思想工作。讓他接受家裡再多一個新成員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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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每一個家庭的情況都一樣,要不要生,決定權還是在家長手中。不過我希望家長在做決定的之前能多考慮現在小孩感受。雖然他們沒有選擇權,可並不代表他們沒有話語權。多聽聽他們的想法,再做決定也不遲。

對於二婚生娃這個話題,你有什麼看法,歡迎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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