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170萬買下法院拍賣房,交房時卻被室內景象嚇一跳,咋回事?

近日,湖南一女子為了讓孩子能夠在長沙上小學,當學區房用,購買了法院拍賣的一套房子,交了170萬給法院,到了交房時,卻被房裡的景象驚呆,連稱“不想住、不敢住”,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女子170萬買下法院拍賣房,交房時卻被室內景象嚇一跳,咋回事?

今年5月,李女士因為不是長沙戶籍,為了能讓孩子在長沙上小學,就在寧鄉法院的一次房產拍賣上花170萬購買了位於長沙嶽麓區的一套150多平米的房子。

女子170萬買下法院拍賣房,交房時卻被室內景象嚇一跳,咋回事?

繳納完房款後,因為原房主尚未搬出,她怕過戶出問題,所以就暫時沒有去辦理過戶手續。但法院表示,如果以後長沙房產政策出現轉向,導致過不了戶,法院將不承擔責任。因此,李女士就在8月辦理了過戶手續。但是因為原房主還住在房子裡,就暫時沒有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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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李女士辦理過戶的時候,原房主曾經電話聯繫過她,說想回購或者租賃這套住房。李女士就在自己購買的價格上加了幾個月的利息,但原房主不同意。而李女士併為考慮租賃問題。

原房主就威脅李女士說,他是坐過牢的,不會讓李女士安安心心住在這個房子裡的。

11月6日,李女士和法院工作人員去交接房子的時候,一打開門,裡面的景象讓李女士驚呆了,房子已經被破壞得面目全非,玻璃全部被敲碎,地板也敲碎幾十塊,飄窗和門全部破壞,每個房間還有燒過火堆的跡象,還有紅漆寫上“兇”字。

女子170萬買下法院拍賣房,交房時卻被室內景象嚇一跳,咋回事?

李女士見到這個情形,感覺這個房子自己不想住了,太沒有安全感了,想退房。法院給出的說法,會幫她解決。

目前法院說,將會以妨礙執行拘留原房主熊某,並暫扣其資金8萬餘元。受損房屋已經請公正處拍照取證留存,並陪同李女士到轄區派出所以損壞公私財產向警方報案。目前,原房主熊某暫時不知所蹤。

原房主熊某的這種行為肯定已經犯法,至少涉嫌破壞公私財產罪;而法院作為關聯方,也有義務協助受害人維權。至於李女士買的房子,根據相關法律條款,拍賣房因為已經辦理完過戶手續,是不能退房的,無法申請退款,也不能撤銷拍賣。

對於這件女子170萬買下的房子,大家覺得她應不應該住呢?歡迎留言討論。

結語:本文是小編的一些個人見解,如有不同的見解歡迎大家留言討論,感謝大家的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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