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中政法】漢臺區檢察院出公益訴訟重拳治共享單車亂象!

“共享單車”是移動互聯網和租賃自行車融合發展的新型服務模式,是分享經濟的典型業態。近年來,我國“共享單車”快速發展,在更好地滿足公眾出行需求、有效解決城市交通出行“最後一公里”問題、緩解城市交通擁堵、構建綠色出行體系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有力推動了分享經濟發展。但同時也出現了“共享單車”亂停亂放、車輛運營維護不到位、企業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用戶押金不能及時返還等問題。

【漢中政法】漢臺區檢察院出公益訴訟重拳治共享單車亂象!

【漢中政法】漢臺區檢察院出公益訴訟重拳治共享單車亂象!

近日,漢中市漢臺區人民檢察院在履職中發現,我市城區內存在共享單車亂停亂放、違規佔用非機動車道現象,妨礙了非機動車通行安全,影響道路通暢,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隱患。

【漢中政法】漢臺區檢察院出公益訴訟重拳治共享單車亂象!

為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提高通行效率,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障社會公共利益不受侵害,該院向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出訴前檢察建議。要求該部門對轄區內共享單車亂停亂放影響交通安全問題依法履行監管職責,加強日常道路交通安全檢查,加大法律法規宣傳力度,引導共享單車運營單位加強巡查管控。同時,對違法停放單車的人員加大處罰力度,切實維護道路通暢,保障社會公共利益。這是全市檢察機關首次將“共享單車”亂停放侵害公共利益案件納入監督範圍。(靳蕾)

【漢中政法】漢臺區檢察院出公益訴訟重拳治共享單車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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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提醒:

安全騎行,文明停放。遵守交通法規,保障生命安全。培養良好的交通行為習慣,做文明出行踐行者!

相關法律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條“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佔用道路從事非交通活動。”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九條“非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未設停放地點的,非機動車停放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車輛駕駛人、行人、乘車人以及與道路交通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條例。”

《陝西省實施辦法》第三十一條第二款“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佔用非機動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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