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鄉,是我們始終未曾忘記卻再也回不去的童年


重讀魯迅《故鄉》|故鄉,是我們始終未曾忘記卻再也回不去的童年

圖片來自網絡

少時讀《故鄉》,只記住了閏土插猹的圖畫。皎潔的月光下,一個留著辮子的少年,內穿一件小肚兜,腳踏弓步,揚起手中的三角鋼叉;地上,是一片瓜地,一隻小小的猹……

離鄉多年,再讀《故鄉》,才發現,故鄉,是每個異鄉人的精神寄託,是我們永遠無法忘記卻再也回不去的童年。

拋開魯迅先生文中的批判性,《故鄉》帶給我更多的,是對童年的回憶,對故鄉的懷念,以及那一縷鄉愁。

童年

對故鄉最好的回憶,該是童年,無論生活條件是否艱苦,童年給人的記憶大抵都是相同的,因為童年是我們初心萌生和安放的地方;是彼此無憂無慮的所在;是月夜中撒下一片清輝的光;是夏日裡林中此起彼伏的蟬鳴;是雪後沉甸甸的白了頭的松樹和雪人;是小河溝中的摸魚捉蝦;是光著屁股比賽撒尿;是赤著腳爭相奔跑……

重讀魯迅《故鄉》|故鄉,是我們始終未曾忘記卻再也回不去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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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先生在《故鄉》中對童年的追憶,實在能引起太多人的共鳴。用籮筐捕鳥,海邊的貝殼,只是跳的跳魚兒......是魯迅先生的回憶,也是很多人的童年回憶。

童年各有不同,童年的記憶卻是如此的相似。

我記得用籮筐捕鳥的招,就是在《故鄉》中學的,那會正上初中,學完課文,回家就迫不及待的準備了。家在農村,籮筐和穀子都是現成的,用根棍子支起來,拉一根很長的線,同幾個夥伴躲在門縫裡等著、窺著。鳥是沒有捕到一隻的,因為家裡的雞時常踱過來搗亂,忙著趕雞,鳥就嚇怕了,再也不敢來。但也不是毫無收穫,等得不耐煩了,就不趕雞了,讓它鑽到籮筐下,當鳥一樣的捕,照樣玩得不亦樂乎。

捕鳥玩膩了,就玩彈珠——一般就是家裡的跳棋——相互碰;或者用兩個大小不同的瓶蓋蓋在一起,中間填充砂石以增加重量,縫隙處用紙填滿不至於脫落,玩的時候右手手指扣住另一個瓶蓋,一擠,填起來的瓶蓋就彈射出去了,打中別人的就算贏。有時為了贏別人的大瓶蓋,一個人可以跪在地上練習瞄準練幾個小時,腰也不酸,腿也不痛。這樣的遊戲對孩子來說,樂趣是無窮的。但家人都很頭疼,因為家裡的瓶子疏忽間就沒了蓋兒,衣服褲子也不禁穿,膝蓋那個地方很容易破。

重讀魯迅《故鄉》|故鄉,是我們始終未曾忘記卻再也回不去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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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還有打翻板、抓石子兒、滾鐵環等等,現在想來,每一個遊戲,在童年時,都有無窮的樂趣。即便是放羊,撒泡尿在草地上,然後坐在石頭上,細細看幾頭羊將草皮一寸寸啃盡,都是如此的富有韻味。

除此之外,小動物也是不能放過的。為了看螞蟻排隊出來搬運食物,經常拍一隻蒼蠅,放在螞蟻旁邊,用一個小石頭壓著,讓螞蟻回去搬救兵。我至今還記得我們邀請螞蟻搬救兵的歌詞:

黃絲螞蟻兒請請,黃絲螞蟻兒邀邀,大官不來小官來,小官不來大官來......

多年以後,當心中煩悶,無法入眠,想起這歌詞,仍忍不住面帶笑意,眼含熱淚。

童年時的耐心似乎是無限的,童年時好奇心也貌似是無窮的。每個人的童年都有著或多或少的不同,但回憶起來,對內心的觸動大抵都是相同的。因為那樣的無憂無慮,是成年後為生活奔波的我們所羨慕而不得的。也正因如此,承載著我們童年的故鄉,終成為了我們內心最為柔軟的地方。

重讀魯迅《故鄉》|故鄉,是我們始終未曾忘記卻再也回不去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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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囊

故鄉之所以成為故鄉,是因為有著別離。

離鄉,行囊是必不可少的,行囊中的物件,是母親怎麼裝都裝不夠的。

古人的行囊,就是一塊大大的布,摺疊起來,兩個角繫上,斜跨著,就遠行了;後來,行囊變成了手提箱,往地上一放,用手拖著,就遠行了;再後來,行囊變成了後備箱,啪一聲蓋上,在發動機的轟鳴聲中,就遠行了……

隨著時代的發展,行囊越來越大了,但行囊,卻永遠顯得那樣的小。行囊中的物品,貌似怎麼裝,永遠都裝不夠。

行囊應該是這世上,最為沉重的東西,它所承載的,不僅僅是家鄉的物品,更多的是家人的關心,離開那一瞬間的親情牽絆。背起、拖起或蓋上行囊的一刻,始終都有一雙雙關切而不捨的眼神,一聲聲千萬小心的囑咐。行囊,雖然越來越大,但自古至今,它的分量,都是一樣的。

重讀魯迅《故鄉》|故鄉,是我們始終未曾忘記卻再也回不去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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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鄉時,行囊中裝著的,是家鄉的特產:臘肉、蔬菜、瓜果......;出國時,行囊中裝著的,是祖國的特產:老乾媽、方便麵、辣子......。

故鄉的意義,也因此變得複雜起來。在國外時,故鄉,是自己的祖國;在國內,故鄉,是自己的省份;在省內,故鄉,是自己的縣;在縣內,故鄉,是自己的村;在村子,故鄉,是自己的家......

作為中國人,無論富裕或清貧,不論身處何時何地,我們都會給自己的精神和靈魂一個安放與寄託的地方,這個地方,可大可小,無論是國,還是家,在內心深處,我們都稱其為故鄉。

鄉愁

自古以來,中國人對故鄉都有著極其濃厚的情感,這種情感,來源於我們對祖與根的追溯,對鄉與土的依賴。正是這種情感,讓我們在遠離故鄉後有了鄉愁。

重讀魯迅《故鄉》|故鄉,是我們始終未曾忘記卻再也回不去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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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光中先生的《鄉愁》,柔腸百轉,讀哭了多少遊子。魯迅先生的《故鄉》,同樣說盡了鄉愁。

鄉愁,一方面是對故鄉的思念,另一方面,是與故人“相見猶不識”的惆悵與悲嘆。

《故鄉》中閏土的轉變,帶給魯迅的就是這種悲嘆。童年時,魯迅是“少爺”,但孩子眼中,都是玩伴,兩人無話不談,親密無間;中年時,魯迅是“老爺”,在閏土眼中,曾經的玩伴,已經高高在上了。

他站住了,臉上現出歡喜和淒涼的神情;動著嘴唇,卻沒有作聲。他的態度終於恭敬起來了,分明的叫道: “老爺!……”

魯迅先生的感慨,不僅僅限於那個時代,今天的我們,同樣不乏類似的感慨。很多人感嘆成年後的自己,變成了閏土,想必也有類似的心境與境遇吧?只不過現在的我們,不稱呼對方為"老爺",而是"老闆"。

重讀魯迅《故鄉》|故鄉,是我們始終未曾忘記卻再也回不去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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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時的玩伴,再次見面,也早已變得無話可談,寥寥幾句問候後,就是長久的沉默,所談的,無非也是高就、工資、待遇,婚否之類的話題。而曾經一起捉魚、爬山、抓蛐蛐的遊戲,彷彿都在刻意的迴避,偶爾提起,大都長久的感嘆:那時侯,還真是無憂無慮啊!

這感嘆,充滿了羨慕與無奈。我還記得,幾年前的一個假期,我在家中,偶遇從穿開襠褲就一起玩耍的發小。

我說:"回來啦?",他笑笑:"嗯,回來了,你什麼時候回的?","昨天剛回"。我們彼此微笑著,再沒一句言語,錯身走遠。

那一刻,我才真的覺得,童年,是真真確確已經離我遠去了,童年的印象,也已經開始逐漸模糊了。

想起兩年前的一個上午,老哥離鄉時的一句話:幾年漂泊後,其實挺羨慕我們的父輩們的,雖然條件艱苦一些,但一家人都在一起,未曾遠離,苦點累點,沒有離鄉的愁苦;而如今,雖然條件好了,卻各奔東西,天各一方,多了鄉愁與思念,想來實在是一種無奈。

那一天,老哥更新了一條心情:年年此時小別離,半肩責任半肩情。

我看後,百感交集。我們都肩負責任,為更好的明天奮鬥,但奮鬥時,往往失掉了其他的美好,得失之間,的確很難說清楚。

重讀魯迅《故鄉》|故鄉,是我們始終未曾忘記卻再也回不去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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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時代是進步的,我們無法因為鄉愁就否認了奮鬥,也不能在奮鬥中忘卻安放初心的故鄉。我們的文化源遠流長,正因為我們在進步的同時,有著尋根的本能。鄉愁雖給人以愁緒,卻也讓人不忘初心。

不能常歸故鄉,那就多憶憶故鄉,只因故鄉是我們初心萌生的地方,是靈魂安放的地方,在進與退,行與憶中,或許我們能夠走得更遠。

後記

今年的清明,陪著孩子在老家玩耍,我找出一個小小的肉骨頭,放在一隻金黃色的螞蟻面前,看螞蟻獨自拉扯半天,無可奈何回洞搬救兵去了。

看著三歲的娃娃蹲著身子,一路跟著螞蟻著踱著步。我彷彿間依稀看見,曾經的我們,趴在地上,撅著屁股,望著那隻小小的螞蟻,嘴中反覆在哼唱這那首歌:

黃絲螞蟻兒請請,黃絲螞蟻兒邀邀,大官不來小官來,小官不來大官來......

重讀魯迅《故鄉》|故鄉,是我們始終未曾忘記卻再也回不去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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