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交警公告555辆逾期未接受处理的被扣留机动车

​2019年1月至2020年3月,古蔺县公安交管部门依法扣留了共计555辆机动车,截止到2020年4月22日被扣车辆的车主或驾驶人仍未接受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对该批次车辆依法进行公告。

请车辆驾驶人或所有人凭《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和车辆有效合法手续到古蔺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或派出所交管中队接受处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仍不接受处理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在公告期满后依法对这批被扣留车辆进行处置。

联系(咨询)电话:0830-7101535 联系人:孙警官

附:依法扣留、拖移机动车登记表


古蔺交警公告555辆逾期未接受处理的被扣留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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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示:骑乘摩托车(电动车)请佩戴安全头盔,驾乘车辆请系好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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