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基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2020年新增履約類擔保額度預計的公告

股票代碼:601012 股票簡稱:隆基股份 告編號:臨2020-043號

債券代碼:136264 債券簡稱:16隆基01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被擔保人:隆基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全資子公司

擔保數量:公司為全資子公司2020年提供新增履約類擔保額度不超過6億美元,實際新增擔保金額以最終簽署並執行的保函或擔保協議為準。

截至2020年4月20日,公司對子公司累計提供的融資類擔保餘額為人民幣63.92億元和美元3.70億元(如無特別說明,本公告中其他金額幣種為人民幣),履約類擔保餘額為美元5.21億元,供應鏈金融擔保餘額為人民幣3.23億元,對外擔保餘額為人民幣3.46億元。公司未為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提供擔保,亦無逾期擔保和涉及訴訟的擔保。

??是否有反擔保:否

??對外擔保逾期的累計數量:0

一、擔保情況概述

根據公司及其子公司經營發展需要,在確保規範運作和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公司為全資子公司2020年提供新增履約類擔保額度預計不超過6億美元,實際新增擔保金額以最終簽署並執行的保函或擔保協議為準。

本次新增擔保的被擔保人均為公司合併報表範圍內的全資子公司包括但不限於LONGi SOLAR TECHNOLOGY (U.S.) INC.(以下簡稱“美國隆基”)、LONGI Solar Technologie GmbH,(以下簡稱“德國隆基”)。

為提高公司決策效率,董事會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長或總經理在上述預計履約類擔保額度內確定具體擔保事項:

1、授權董事長或總經理決定每一筆擔保的金額、擔保形式、擔保期限等具體擔保事宜;

2、根據實際經營需要,在實際發生履約擔保時,被擔保方為全資子公司的擔保額度可以調劑給其他全資子公司(含新設立的全資子公司)使用。

3、超過本次授權履約類擔保額度之後提供的擔保,須另行提交公司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批准。

4、授權期限自本事項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公司第四屆董事會2019年年度會議已審議通過了《關於2020年新增履約類擔保額度預計的議案》,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規定,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批准。

三、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一)LONGi SOLAR TECHNOLOGY (U.S.) INC.

2、註冊地點: 2603 Camino Ramon Suite 423, San Ramon,CA 94583

3、法定代表人:鍾寶申

4、註冊資本:250萬美元

5、主營業務:單晶組件銷售

6、美國隆基為公司全資子公司,其信用狀況良好,無影響其償債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項。主要財務指標如下:

單位:萬元

(二)LONGI Solar Technologie GmbH

2、註冊地點: Sebastian-Kneipp-Strabe 41 60439 Frankfurt am Main

3、法定代表人:鍾寶申

4、註冊資本:100萬歐元

5、主營業務:單晶硅片、電池及組件及以上涉及的技術進出口貿易,以及太陽能系統項目的開發、設計、工程施工、系統運行維護。

6、德國隆基為公司全資子公司,其信用狀況良好,無影響其償債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項。主要財務指標如下:

單位:萬元

四、擔保協議的主要內容

公司及其全資子公司尚未與相關方簽訂擔保協議或保函,實際新增擔保金額以最終簽署並執行的擔保協議或保函為準。

五、董事會意見

上述擔保預計及授權事項是為滿足公司全資子公司經營需要,符合公司整體利益和發展戰略;且被擔保方為公司合併報表範圍內的全資子公司,公司對其日常經營活動風險及決策能夠有效控制,可以及時掌控其資信狀況。董事會同意公司上述擔保預計事項並提請股東大會進行授權。

六、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2020年新增履約類擔保預計及授權事項符合《公司法》、《關於規範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符合公司及全資子公司日常經營需要,有利於保障公司穩定發展,提高公司經營效率,擔保風險在可控範圍內,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

七、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截至2020年4月20日,公司對子公司累計提供的融資類擔保餘額為人民幣63.92億元和美元3.70億元,履約類擔保餘額為美元5.21億元,供應鏈金融擔保餘額為人民幣3.23億元,對外擔保餘額為人民幣3.46億元。公司未為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提供擔保,亦無逾期擔保和涉及訴訟的擔保。

特此公告。

隆基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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