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門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張海燕提起公訴

近日,海門市悅來鎮松林村原黨總支副書記、總賬會計張海燕涉嫌挪用公款罪一案,由海門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海門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張海燕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張海燕,聽取了值班律師的意見。海門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13年11月至2017年12月,被告人張海燕利用擔任海門市悅來鎮松林村會計的職務便利,挪用大病醫療保險款購買理財產品,數額較大,獲取收益歸個人所有,依法應當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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