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诗史”的概念就是耍流氓


滥用“诗史”的概念就是耍流氓

编者按:本文接前两篇:

1、被“诗史”铁板钉钉,杜甫欲哭无泪

2、什么是诗?什么是史?什么是诗史?

文类互渗是这样常见,要想从诗歌中提取史实也容易。这是一种混淆文类界线,以此代彼的不负责任的做法,实在不可取。

下面是证据,这是不可或缺的一环,要不就是耍流氓。先看孟棨例举的《寄李十二白二十韵》:

昔年有狂客,号尔谪仙人。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声名从此大,汨没一朝伸。文彩承殊渥,流传必绝伦。龙舟移棹晚,兽锦夺袍新。白日来深殿,青云满后尘。乞归优诏许,遇我宿心亲。未负幽栖志,兼全宠辱身。剧谈怜野逸,嗜酒见天真。醉舞梁园夜,行歌泗水春。才高心不展,道屈善无邻。处士祢衡俊,诸生原宪贫。稻粱求未足,薏苡谤何频!五岭炎蒸地,三危放逐臣。几年遭鵩鸟,独泣向麒麟。苏武先还汉,黄公岂事秦?楚筵辞醴日,梁狱上书辰。已用当时法,谁将此义陈?老吟秋月下,病起暮江滨。莫怪恩波隔,乘槎与问津。

这首诗说了三件事:一是李白诗写得好受到皇帝赏识,后被奸人诬陷赐金放还,二是我们相遇后一起饮酒起舞吟唱,三是李白投靠永王被流放,冤屈难伸。

假设李白是无名之辈,我们不知道有这个人,能否通过这首诗重建他的生平?能重建一个大致的轮廓。总体印象是,这是一个才高八斗,德配英贤,老受到排挤陷害、郁郁不得志的高人。

这一情节模式是不是有点熟悉,像在哪里见过?

对了,你早见过:屈原、贾谊、李广、祢衡、孔子、孟子……想起来就一大串。不幸的人都是相似的,这已成了我们的文化传统。

此诗之所以要概述李白的生平,并不是杜甫对写历史传记感兴趣,而是李白这些经历刚好吻合了从屈原以来这一类怀才不遇者的普遍模式,这对于此诗的主题表达是有好处的,或者说对杜甫借他人之酒浇自己块垒有好处,要不老杜才不会干这种费力不讨好的事。

把一件事叙述清楚有多难?但凡小学毕业记叙文过关的都会写,算不得本事。重要的是如果偏重叙事,很难出诗意。所谓叙事就是一种情节模式,以时间序列、因果关系为基础的行为、状态变化,它所承载的诗意也有限。

想想白居易的《长恨歌》,其重心也不在叙述李杨事迹,而在表达人情,比较一下《长恨歌传》便知道。李杨事迹人所共知,有什么写的?写它干嘛?白居易要写的是那种充盈于天地间的爱,锥心刺骨,死而不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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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石壕吏》:

暮投石壕村,有吏夜捉人。老翁踰墙走,老妇出门看。吏呼一何怒,妇啼一何苦!听妇前致词:“三男邺城戍,一男附书致,二男新战死,存者且偷生,死者长已矣。室中更无人,惟有乳下孙,有孙母未去,出入无完裙。老妪力虽衰,请从吏夜归,急应河阳役,犹得备晨炊。”夜久语声绝,如闻泣幽咽。天明登前途,独与老翁别。

乾元二年,由于邺城新败,急需补充兵力,便在洛阳至潼关一带抓壮丁。杜甫回华州上任,投宿石壕村遇到抓丁,把这事写进了诗里。

关于这首诗,前人普遍认为是效乐府写法:“效古乐府而用古韵”(《诗源辨体》),“此用乐府体,亦开一法门”(《王闿运手批唐诗选》)。

乐府不乐府不重要,把它当诗读好了。在一些人看来,这是“诗史”的铁证。

不是吗?《新唐书》《旧唐书》哪有这种遭遇、苦难、悲酸和心理描述?这不是“诗史”是什么?它们认为这诗好就好在它比历史更历史,比历史更具体生动,血肉饱满,这当然是误解。

以上说法就算不错那也是指小说胜过历史,“具体生动,血肉饱满”正是小说的本色,即典型环境、典型性格塑造。

诗是诗,不是小说,如果写成小说它就是僭越,“诗”这名目也该取消了。不可否认,作为文学的诗歌、小说、散文、戏剧都有其共同特点,即拥有某些共享的层面,如描写、叙事、议论等都是它们的共同资源,甚至新闻、演讲也在用。

历史与小说在叙事上相似度最高,因此海登.怀特才认为历史是叙事的话语文本,一种文学虚构。上面说过,叙事是一种行为或状态的变化,诗歌也会用到,只是短小的抒情诗用得较少。

这就造成了一种错觉,似乎诗一叙事就趋向历史,变成了“诗史”。

事实上,从诗歌诞生的那一天起它就一直在叙事,具有叙事功能,前面说的《弹歌》《诗经.氓》是叙事诗,《关雎》这种诗也是叙事诗:从想到她是“好逑”到“寤寐求之”,从“辗转反侧”到“琴瑟友之”“钟鼓乐之”,整个贯穿着行为、状态的变化,通过叙事来表达渴慕。

《石壕吏》也是如此。首先这是一种选择的结果。杜甫一路上应该看到了不少东西,为什么偏要写这事?这是一种选择,任何文本都是选择的结果。说明这一事件可以发展成为诗,值得一写。

其次是怎么写。写成散文、小说还是戏剧?杜甫把它写成了诗。写成诗就得遵守诗的规则,符合诗的惯例。这里惯例是什么?乐府。

杜甫照乐府来写。为什么不写成律诗、绝句?不是不可以,但

乐府这一传统相对来说易于容纳这一题材,如叙事性、关注底层人的生活和人物塑造等。

此诗主体是老妇的讲述,前因后果交代简单,这是比较高明的一种写法,它在简化叙事的同时增加了诗的含蕴。

需要注意的是杜甫在这里是一个冷静的叙述者,几乎没有表露自己的态度,这也是杜甫高明的地方:通过人物自己说话增加可信度,这样表现更有力。后人写这种诗总会忍不住要跳出来议论感慨一番,反而削弱了诗歌的感染力。

你要表达什么读者很清楚,不必什么都说出来,让他自己体会反而更好,省事又含蓄,所谓一举两得。

此诗剪裁精妙,叙述简洁,不仅能让我们感到杜甫对底层人遭遇的同情,也能使我们感到他的纠结:国家不幸陷入战乱,老百姓将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对此你能说什么?一味指责官吏暴虐?好像也不妥,所以此诗含蕴深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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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看一首《悲陈陶》:

孟冬十郡良家子,血作陈陶泽中水。野旷天清无战声,四万义军同日死。群胡归来血洗箭,仍唱胡歌饮都市。都人回面向北啼,日夜更望官军至。

此诗写房琯陈涛斜兵败。《旧唐书》记载:“辛丑,二军先遇贼于咸阳县之陈涛斜,接战,官军败绩。时琯用春秋车战之法,以车二千乘,马步夹之。既战,贼顺风扬尘鼓噪,牛皆震骇,因缚刍纵火焚之,人畜挠败,为所伤杀者四万余人,存者数千而已。”

关于战争的观点有多种:

军事的观点认为战争是武装斗争,政治的观点认为战争是政治的继续,经济的观点认为战争是争夺领地资源,文化的观点认为战争是文明的冲突,道德的观点认为兵者凶器,宗教的观点认为战争是神的惩罚、生物的观点认为战争是人的本性等等,那么艺术的观点是什么?

这个问题值得深思。关于战争的写法也有很多,有写战斗场面的、有写战斗经过的、有写将士心理的、有写战场氛围的、有写反战厌战的等。

杜甫此诗没有写这些,而是着眼于惨烈后果,并以群胡骄狂来对比。这里敌我观是其立意所在,对己爱对敌恨,悲己方败绩,恨敌方凶暴,阶级立场鲜明。这是一种功利主义的看法,还没有上升到艺术高度,处理也很情绪化。

我的感觉是,杜甫似乎有很多话要说,但又不忍说,几句话草草带过,戛然而止。《读杜心解》认为“结语兜转一笔好”,我认为并不好,写得潦草,是个败笔,如以“都人回面向北啼”作结将更好(前面需补一句)。

杜甫没有参加这次战斗,诗中所写都是想象的产物,因此这首诗并没有反映什么历史,更没有多少符合史实的描写。就战争的艺术观照而言,这首诗并不成功。


注:原文共四篇,段落较长,由编者对其进行重新分段。此为第三篇。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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