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城县人社局为7户建筑企业减免工伤保险费41143元

拜城县各企业复工复产以来,县人社局多措并举,加大建筑业工伤保险征缴力度,自2月1日到4月20日,已为7家符合社保费减免政策的企业单位减免费用41143元,切实助力企业稳定用工岗位和复工复产。


拜城县人社局为7户建筑企业减免工伤保险费41143元


拜城县人社局全面推进建筑工伤保险“同舟计划”,在对辖区内的建筑企业数量构成、人员结构、新建项目和在建项目数量及现有企业是否参加工伤保险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摸排的基础上,建立工作台账。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8号)》文件,2020年2月1日以后在减免期内新开工的工程建设项目可享受阶段性减免工伤保险费政策,按照该项目计划施工所覆盖的减免期占其计划施工期的比例,折算减免工伤保险费。计划施工期及起止日期依据备案的工程施工合同核定,同时,利用媒体大力宣传社保费减免政策,落实疫情期间“不见面”经办服务,采取线上线下办理相结合的方式,拓宽受理渠道,提高经办效率。办事人员还可通过“互联网+”、“钉钉”进行资料提交,即可做到“不出自家门、能办人社事”。切实减轻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影响,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为企业解除后顾之忧。(张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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