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頭條

【白律師每日分享】2020-78期

問:什麼是保險代位求償權?


 
答:保險代位求償權是指,在財產保險合同中,因第三人對保險標的的損害而造成保險事故的,保險人自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之日起,在賠償金額範圍內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
舉例:A為自己的車輛投保了車輛損失保險,在保險責任期間內,B將A的車輛損壞,發生損失5000元,B全責。這種情況下,A有權向B主張損失賠償,也有權向保險公司主張賠償保險金。在B賠償A的損失之前,A向保險公司主張保險金,保險公司賠付A保險金5000元,則保險公司有權就前述5000元向B追償,即代A之位向B追償,這就是保險公司的代位求償權。

在保險事故發生後,B向A賠付了3000元,則保險公司在向A賠付保險金時,可以扣減A已經得到的3000元,即保險公司只需要再向A賠付2000元保險金即可。然後,保險公司有權就該2000元保險金向B代位追償。
另外,保險事故發生後,A向保險公司主張給付保險金,如果保險公司依據保險合同約定,最高只能賠付保險金3000元,則就未獲得賠付的2000元損失,A有權繼續向B追償。
 
明日分享:什麼是重複保險?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