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月华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定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

单元号

不动产

坐落

作废依据

备注

1

娄国用2003-SG0402号;

娄房权证娄底字第00063750号

宁月华

土地/房屋


贤童街市电子研究所2-302号住房

(2020)湘1302执恢16号

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


公告单位:娄底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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