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獎勵10萬元!滁州琅琊區實施金融風險線索有獎舉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據滁州市人民政府發佈微信號消息:近日,滁州市琅琊區發佈關於實施金融風險線索舉報獎勵的通告。據通告 ,舉報事項經查證後屬於非法集資案件的,按照《滁州市非法集資舉報獎勵實施細則(試行)》(滁金[2016]79號)規定,給予1000-100000元(含稅)獎勵。具體如下:

琅琊區關於實施金融風險線索舉報獎勵的通告

為進一步鼓勵廣大群眾積極參與防範金融風險工作,琅琊區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定了《琅琊區金融風險線索舉報獎勵辦法(試行)》,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舉報內容

包括但不限於以下違法違規金融活動:

1、非法廣告。以投資諮詢、投資理財、貸款中介、資金週轉、信用擔保等名義發佈涉及信用貸款、低息貸款或無息貸款內容的各類廣告信息。

2、非法放貸。違反國家規定,未經監管部門批准,或者超越經營範圍,以盈利為目的,經常性的向社會不特定對象發放貸款,如“套路貸”、“校園貸”等,擾亂金融市場秩序的行為。

3、非法集資。單位或者個人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向社會公眾即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並通過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短信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的行為。

4、非法互聯網金融活動。單位或個人未經有關部門批准,通過互聯網從事網絡借貸、網絡保險、股權眾籌、網絡金融等行為。

5、其他非法金融活動。偽造、塗改、出租、轉讓營業執照,未取得營業執照或者超出核准經營範圍的企業,以承諾高額回報、編造虛假項目、虛假宣傳造勢等方式開展的各類非法金融活動。

舉報方式

舉報人可以通過電話、郵箱、書信、來訪途徑向相關部門提供涉嫌金融風險線索,舉報途徑信息如下:

(一)電話舉報琅琊區財政局(區地方金融監管局) 0550-3047339

市公安局琅琊分局經偵大隊 0550-3030939

琅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12315

(二)郵件舉報:[email protected]

(三)來信、來訪:滁州市琅琊區歐陽修大道99號琅琊區財政局(琅琊區地方金融監管局)

獎勵標準

(一)舉報事項經查證後屬於非法集資案件的,按照《滁州市非法集資舉報獎勵實施細則(試行)》(滁金[2016]79號)規定,給予1000-100000元(含稅)獎勵。

(二)舉報事項經查證後屬於涉黑涉惡線索的,按照《滁州市涉黑涉惡線索有獎舉報辦法》規定,給予500-50000元獎勵。

(三)舉報事項經查證後屬於一般違法違規金融活動的,按照舉報證據與違法事實查證結果分為三個等級:

一級:提供被舉報方的詳細違法事實、線索及直接證據,協助查處工作,舉報內容與違法事實完全相符的,給予500元獎勵。

二級:提供被舉報方的違法事實、線索及部分證據,不直接協助查處工作,舉報內容與違法事實基本相符的,給予300元獎勵。

三級:提供被舉報方的違法事實或線索,不能提供相關直接證據,且不協助查處工作,舉報內容與違法事實主要部分相符的,給予100元獎勵。

領獎方式

對符合獎勵條件的舉報線索,經相關部門會商審核後,由琅琊區財政局(琅琊區地方金融監管局)按季度組織獎勵發放工作。舉報人自接到領獎通知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由本人或委託他人憑有效身份證明到指定地點辦理領取獎金手續,逾期不辦的,視為自動放棄。

監督及保密

(一)舉報內容應當真實,借舉報之名實施誣告、陷害他人,或捏造、偽造舉報材料,騙取、冒領獎金的,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

(二)舉報受理和實施獎勵部門要完善舉報獎勵檔案臺賬,加強對獎勵資金申請、審批和發放的管理,並接受財政、審計、紀委監委等部門的監督。

(三)舉報受理和實施獎勵部門應依法保障舉報人合法權益,做好保密、人身安全保護等工作,未經舉報人同意,嚴禁洩露舉報人個人信息,違者依照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四)舉報受理和實施獎勵部門工作人員在辦理舉報獎勵過程中,有翫忽職守、徇私舞弊行為的,依法追究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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