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粵港澳聯合實驗室建設申報工作啟動

本報訊(記者 馮海波)為全面貫徹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和相關科技創新規劃精神,助力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近日,廣東省科技廳下發通知,啟動2020年度粵港澳聯合實驗室建設申報工作。

據瞭解,粵港澳聯合實驗室(以下簡稱聯合實驗室)致力於建設一流創新基地、打造原始創新高地、實現前瞻性基礎研究和引領性原創成果重大突破。2019年啟動建設的首批10家聯合實驗室在為廣東經濟社會發展提供關鍵性支撐上取得了良好成效,特別是在新冠肺炎防控科技攻關中,粵港澳呼吸系統傳染病聯合實驗室、粵港新發傳染病聯合實驗室等5家聯合實驗室在病毒溯源、治療藥物、快速檢測及公共支撐服務上做出了積極貢獻。

2020年,省科技廳繼續啟動聯合實驗室建設。結合國家戰略及粵港澳大灣區科技創新及經濟社會發展實際需求,粵港澳三方或粵港、粵澳雙方緊密合作建設聯合實驗室,聚焦重點領域積極開展重大科學問題研究、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推進成果轉移轉化、引進培養人才團隊等。重點圍繞基礎研究、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術、新材料、先進製造、生物醫藥、海洋、環境、智慧城市和現代農業等重點領域建設聯合實驗室。通過發揮港澳地區的國際化優勢和廣東改革開放先行先試優勢,聯合實驗室瞄準世界科技前沿,匯聚粵港澳創新資源、創新科研合作模式,為打造高水平科技創新載體和平臺做出新的更大貢獻。

省科技廳明確,聯合實驗室由粵港澳三方或粵港、粵澳雙方具有良好科研合作基礎的高校、科研機構、企業等法人單位聯合申報。.牽頭申報單位應是在粵註冊、具有法人實體資格,具有高水平研究團隊和研究成果,合作基礎良好且能為項目實施提供必要條件和資金、場地等保障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和企業等。牽頭申報企業須是在粵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且建有省級以上創新平臺,在粵註冊設立的港澳高校及科研院所可以牽頭申報。此外,聯合實驗室共建單位之間已有實質性合作研究一年以上並已形成了較為完善的合作機制,有開展深度合作研究的平臺機構、科技人員、科技交流及共同科研成果,產學研協同創新能力較強,在人員互訪、研究生培養、創新創業等方面具有良好基礎和前景。

在團隊和科研條件方面,.聯合實驗室主任應為該領域高水平科學家;根據建設需要,可實行粵港澳主要參與方聯合主任制。聯合實驗室應遴選高水平、國際化科研人才和團隊,積極創新科研人才引進、培養、使用機制。聯合實驗室應充分利用和依託牽頭單位的條件,聯合申報各方需具有相對獨立且集中的實驗場地、實驗儀器設備等科研實驗條件。省科技廳將對今年在抗擊新冠肺炎科技防控工作中發揮重要作用的單位在同等情況下優先支持,鼓勵以產學研合作方式申報聯合實驗室。

在運行管理方面,.聯合實驗室應借鑑國內外先進經驗,創新實驗室聯合共建體制,積極探索粵港澳三方或粵港、粵澳雙方聚焦重點領域深度開展國際科技合作交流、推動創新要素流動融合、完善人才成果評估、促進產學研協同創新等方面的機制體制創新,實現聯合實驗室高效運行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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