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转业安置单位对比及晋升解析

收到了很多战友的留言,关于转业编制相关问题有很多疑惑,那么今天小编就转业编制这一块的一些常见问题,进行一次全面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疑释惑,以使战友们在面临选择时对此切实有清晰、客观、准确的认识。


转业安置通常所面对的编制类型


编制,是指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人员数量的定额和职务的分配,通常由各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确定。一经确定后,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根据编制调配人员,财政部门据此拨款。


转业安置所面临的编制,通常有三种类型:行政编制、事业编制和企业编制,这里面还有一个参公编制,实际上是事业编制,是事业编制中的一种特殊类型。


狭义的企业编指行政或事业单位的体制外人员,广义的企业编制,还包含公有制企业员工。


1.行政编制


行政编制,俗称为“公务员编制”。而公务员,是指通过国考省考军转等考试进入公务员队伍,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2.事业编制


事业单位因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文化、教育、卫生等需要而设立,其经费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事业编制为中国特色,介于行政机构和企业单位之间,具体分类区别在于其经费来源不同。


(1)参公事业

参公就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意思,工资待遇完全参照公务员管理,都是财政全额拨款。人员身份如果是参公事业,那和公务员基本没有区别,此类人员可以调转到行政单位转为公务员身份或参加公务员遴选到行政岗位。


(2)全额事业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经费全部来自财政拨付,通常不开展经营业务,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多为一些公益性事业单位,如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学校等。


(3)差额事业

差额拨款事业工资就是一部分财政拨付, 一部分经营创收,一定程度上与单位的实际收益挂钩,如医院和部分景点等。


(4)自收自支事业

经费自理,待遇和收入与单位的收支情况密切相关,实际上与企业差不多,待遇和经营状况息息相关,多为一些服务型事业单位,如设计院等。


全额、差额、自收自支编制的人员定职定级和福利待遇通常是按照自己的制度做安排。


3.企业编制


相对于军转来说,这里说的企业编,特指企业员工。我国企业主要可分为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及民营企业。


(1) 国有企业,一般指单纯国有资产投资的企业,财产属于国家,并且由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使用国有资产投资所举办并实际控制的企业。


大致分为三类:


一是生产型, 主要是能源、钢铁、制造、建筑等传统支柱工业企业,如中石油和中石化等。二是服务型,这部分企业带有公益服务性质,如国有银行、电力、通信、铁路、出版社等。三是科研型,即同时具备科研与生产性质的科研院所等。


按照管理级别,又可分为二类:


一是中央企业,也就是中央管理的企业,通常是国家支柱企业;二是地方国有企业,也就是由省、市所管理的国有企业。


(2)根据国家持股人持有股份的不同,决定了是独资、控股、还是参股。如果是国家全资的企业(某些军工、通信、政策性机构)就是国有独资企业,如果是第一大股东(股权分散的话不一定必须占51%)就是国有控股企业,股权比例不高的就是参股企业。


(3)民营企业是指所有的非公有制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分配的军转干部不安置到民营企业,除非个人书面申请要求。

2021年转业安置单位对比及晋升解析

从晋升空间上看


1.行政编制


公务员仕途名义上不封顶,发展空间最为广阔,行政编和事业编做同样的工作,提拔时会优先考虑行政编。但公务员(含参公事业单位人员)不能申报职称,意味着在职期间不能进行职称评审。


2.事业编制


(1)通常受限于单位架构,晋升天花板大多在正处级。但专业性较强的事业单位,可以评职称走专业技术岗位,比如高级职称大约享受副巡待遇。


(2)如果对公务员岗位有执念,可以在45岁前处级职务任中参加单位考试调任公务员岗位。当然,也可以经与单位协商一致,通过参加公务员考试的方式达成目的。


(3)国家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兼职创新、参与项目合作及创办企业。


3.企业编制


企业情况每家都有所不同,个人发展空间因企业而异。企业的前台岗位更加偏好年轻和学习能力较强的军转,但入职后会面临来自优秀年轻同事的较大的竞争压力;中后台岗更加偏好有实际工作经验和能力的军转,晋升空间因企业因岗而异。譬如有的企业新成立党建部门,人员较少,虽然工作量较大,但升职期望较高;企业办公室等编制较多人员庞杂的部门则相反,工作量相对较小,晋升可能性也较小。


从工作性质和待遇上来看


1.公务员。主要从事的是行政工作,面向对象为地区、行业等较为宽泛的“面”,接触的社会资源很可观,相应的职责也较多,部分公务员业务部门任务多、加班重。按级定资,各类补贴大同小异,分房难易程度因单位情况而异。


2.事业编制。事业编大部分都能兼顾到生活和家庭,白加黑五加二的情况比较少。有的单位加班需要提前申请,因为涉及到加班费发放的问题。学校教职工拥有寒暑假,校内各类资源丰富。事业单位除部分具有行政职能的单位(即将取消)外,几乎都从事社会服务、生产、经营等具体事务,面向对象是更为狭窄的“点”,工作更单一,相对说来环境简单。


事业编制收入按参公、工资规范、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的顺序稳定性逐步下降,但工资待遇的灵活性逐步放宽。当然,放宽不一定更高。因为工资待遇涵盖了奖金、住房、福利等方方面面,不能单纯比账面月收入,要和身在其位的老转或者亲友打听才可能了解到实情。不是参公和工资规范、全额拨款就一定低于差额、自收自支,少数参公事业单位收入甚至高于企业。


3.企业编制。企业编制工作强度和收入由企业经营情况决定,工作量方面,一般中后台分布平均,每天都有工作要做,有各类定期工作安排,前台工作工作量有一定周期性和偶发性,工作量整体较中后台更多。收入方面,在各类岗位中稳定性最低,灵活性最高,档次差别较大。企业中较低收入的不明显好于公务员水平,较高收入的非常可观,具体薪资水平不能听信传言,可在尊重的前提下向老转等知情人士询问。


从未来发展趋势上看


现代社会节奏很快,变化很大,各行各业更新换代频繁。公务员、事业编、国企这些大家眼中的“铁饭碗”,若干年内预计将会出现以下变化。


1.行政编制


透明度越来越高,收入将长期处于社会中等水平,人员流动趋于合理有序,基层公务员上升渠道趋窄。


2.事业编制


事业编制面临较大变化可能,除一些因职能划分不清而暂不分类的单位之外,其它事业单位将划归为行政类、公益一类、公益二类、生产经营类四大类。


行政类事业单位:是指行政监管类和行政辅助类,以及部分行政委托类事业单位,按照政策规定,其职能划归机关,今后不再设立行政类事业单位,但从目前实际情况来看,由于基层行政机关单位数额限制较死,行政编制只减不增,本来行政编制就少,这几年还因为机构改革和控编减编取消了不少,因而这类事业单位改革的最终去向,是基本保持不变,只是今后不再增批该类事业单位。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指医疗卫生、教育、科研等承担基础性公共服务职能、没有收费职权的事业单位,这类事业单位改革的去向是基本保持不变,是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影响最小的类型。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也是参公事业单位集中分布的类型。但并非所有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都能够参公。除乡镇卫生院外,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基本上都是全额供给的地方财政拨款单位。当然全额、差额是事业单位分类的另一种方式,和是否公益一类还是公益二类不能划等号。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指有收费职能的公益类事业单位,其职能如果能被社会或者市场所代替,将会被推向市场,参与公平竞争,如果职能不能被社会或者市场代替,将保留职能及单位,或者剥离后部分推向市场,不能或者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其职能部分转由其它公益类事业单位承担。这部分事业单位主要是差额或者自收自支类事业单位集中的类型。其人员编制,该取消的取消,该改制的改制,但对于正式职工来讲,不会简单推向社会,一般都会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随职能调整到新的单位,年龄或者工龄符合条件的,可提前由社保部门接管。公益二类是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过程中影响最大,也最难确定最终归属的单位,有保留的,有合并的,有整合的,有剥离的,有直接改企的。


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是指由国家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性活动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全面改制为企业,推向市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这类事业单位的人员,在改革过程中,除部分管理人员因身份问题,会调整到其它事业单位任职外,其他人员会随单位改革全面推向市场。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多使用自收自支类事业编制,对于自收自支类编制,有两种理解,一种是正规的事业编制分类,报上级机构编制部门备案,这类从2014年开始要求全部核减,用其它事业编制置换,一些省份已经完全取消。另一种理解是随意扩大规模,不备案,属于自我消化类型,不被上级机构编制部门承认,人员也多以临时人员或者比较复杂不正规的来源为主。《机构编制法》即将出台,今后不再设立事业编制新类型,事业编制也由省统筹,自收自支类事业编制全面取消,不再被承认。要么置换,要么核减人员,没有第三条出路。


新一轮机构改革过程中,事业单位职能合并到行政单位的,由于基层行政编制紧缺,大部分还是会保留事业编制及事业身份不变。一种是临时性质,在改革过程和缓冲期内想办法解决,国家规定,机构改革中出现的临时性超编和混编现象,允许存在3年的缓冲期,主要利用自然减员予以解决。另一种是安置到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继续使用事业编制,保留事业身份,具体看各地实际情况而定。


3.企业编制


垄断企业如石油电力等变化不会很大,而竞争行业的企业将不断市场化,如引进外资、采取现代化企业管理等。在国企改革大趋势下,虽然军转就业稳定性有法律保障,面对企业岗位时依然要根据行业情况、政策导向等进行慎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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