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跑吧,村上春树

6月,260公里。

7月,310公里。

8月,350公里。

9月,300公里。

2005年,村上春树记下了自己整个夏天的跑步里程数。

此时,他已年过五旬。

村上为人谦虚,低调,却把成绩高调地写在了《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一书里,谓之:一个优美的金字塔形状的练习量。

《当我谈跑步时,我在谈什么》是一本自传,村上以跑步为轴心,津津有味地展现了自己的日常。

决定跑步时,他还是个半小说家,刚得了群像新人奖,彼得猫酒吧还没有关,每天都得工作到半夜,回家后伏在厨房边的餐桌上写作,一直写到昏睡过去。

如此生存,莫说身体吃不消,就连精神多半也要垮掉。

他决定卖掉酒吧,专心写作。

遭到反对后,依然固执。

自有主见的人,决定了便一条道走到黑。

为了安心地以写度日,他琢磨找一种运动,既维持着体力,又保持着体重。

不久他找到了,跑步。

第一次跑,整个人虚脱到不行,气喘吁吁不说,两腿颤巍巍的,好几天都无法再跑。长时间不运动的结果,本也无奈。

被邻居看到了,还觉得很不好意思。

不过他没有放弃,他买下结实的跑鞋,便于狂奔的运动服,秒表,抽空还研读专门给跑步之人写的入门书。

如此这般调整,终于成了跑步者。

不过,成了跑步者不代表就可以跑马拉松。

村上没想过拿名次,只是需要参赛资格。

他要的是赢过以前的自己。

他做事纯粹如一,不理解别人的外门邪道。

为了证明自己能扛住全马拉松的折磨,他答应杂志的要求,先去雅典跑步。试试自己能否一口气跑完当年士兵马拉松跑过的道路。

启程时,摄影师惊奇地问:“村上先生,你当真要跑完全程吗?

“那当然,我为了这个才来的嘛。”村上不解人意的说。

摄影师说,人家一般都会真的跑全程。因为是企划,随便拍几张照片,当中部分差不多就省略啦。哟呵,你倒真跑啊!

村上心想,世界上的事真搞不懂啊

一般励志书里会告诉你,心思单纯的人,或许也是幸运的人。

但村上的书,会告诉你,心思单纯的人,或许也是倒霉的人。

士兵马拉松跑的路线上,红绿灯极多,违章停车,施工,人行道都堵起来了。

村上不得不到汽车道上去跑,而清晨的市内,汽车都赶着上班,跑几步就有生命危险。

村上没有动摇。

他得把思绪转到自己身上来。

中午时分,炎热渐渐蔓延开来。

这么热的天,还在跑步,恐怕只有村上一人,所以众人侧目望之。

他只好加快脚步,跑出市区后,才稍微安下心来。

村上一路跑着,竟在路边数到了三条狗、十一只猫,都是已经丢了性命的。

他一面数,一面心情低落。

靠着数猫和狗,坚持着,跑到终点时,已是精疲力尽。

而此时,车里的编辑先生却愉快地鼓劲儿,“还剩下两公里啦。加油!”

“动动嘴皮子当然是简单喽。”村上想怼他,可也是累得说不出话来。

村上所有的比赛都没有名次。

从未获得任何实质奖励。

如果我们以一种以奖金,奖杯为唯一评价标准时,村上的坚持简直微不足道。

这次雅典之行,更可以说是一无所有。

此行并非比赛,也无人喝彩,中途的水还是编辑递给他的。

终点是村上自己定的:马拉松村,一个热情,宁静和平的小村子。

抵达村子后,村上全身毫无感觉。

烈日滚烫,毫无烟雨朦胧之态。

可就在大家以为结束了,一无所有之时。

一个加油站的大爷得知其中缘由,剪下花盆里杂种的花儿,做了一个小小的花束,送给汗流浃背的村上。“祝贺你。”

就这一句话,这就是奖励。

每个人都有一份难舍的情结。

决定了的事,绝不反悔。

《我谈跑步时,在谈些什么》一书,是坚持者之书,在只看结果不论过程的人眼中,更是失败者之书。

这点在村上的铁人三项赛中,最看得出来。

他第一次参加,中途放弃。

第二次参加,游泳时被人踹了一脚侧腰。

就像是考试中第一题就不会做的考生,他一下子慌了,莫非又要放弃?这次倒是没有放弃了,只是成绩不值一提。

第三次,他坚持参与其中。可万全准备,也有一疏。

他游到一半,眼前一片水白色,雾气浓浓。

他定睛一看,原来是泳镜里起雾了。

以前他只用手简单擦拭泳镜,可这次他用涂了凡士林的手指清洗。

最后他完成了铁人三项,成绩不重要了,可这一次他庆祝了自己“成功”。

庆祝的理由竟然是:没溺水,没爆胎,没被海蜇蛰,没被熊咬,顺利到达终点。

整本书里,各种失意接踵而至。

状况百出,已经是最低级别的困难了。

村上想要顺利的跑步,想在铁人三项赛中拿到好成绩的努力,老天似乎有点看不下去,总不让他如愿。

在书的结尾,本想着会有个大团圆结局,村上说他本打算参加日本的全程马拉松,稀罕地感冒了,没跑成。

再一次,小小的失败。

他安慰自己,虽然有些遗憾,还是下个赛季再作努力吧。

没有一本书,能如此细致入微地描写失败和阻碍,甚至写得过于大方了。

以前,我挚爱这本书,可从来没弄明白为何喜爱。

难道是与失败有了共鸣?

思忖许久,才发现村上笔下的跑步,很像糗事一大堆的少年时光。

他对待喜欢的事情,很像我们当年暗恋一个人,昨天只能匆匆看TA一眼,今天却因为两节体育课撞在一起,能看TA整节课。

区别很小,却让人觉得如获至宝。

村上的一字一句,写出了跑步的与世无争,乐趣盎然。

跑,是一种精神,一种反抗,一种独特的自信。

跑,是纯净的,安全的,亦如少年轻狂,初生牛犊。

少年时,我们喜欢的一切,仿佛都如此不沾染尘世俗气。

在目录里,我曾看到这样两句话:

谁能够笑话米克·贾格尔呢?

致死都是十八岁。

一句与滚石乐队的创始人有关;

一句是布莱恩·亚当斯的走红名曲。

感觉如此的年轻,毫无压力。

我还看到他写:有谁一天之内跑过一百公里呢?

大多数人恐怕都没有这样的经历。

太鲁莽了。

但村上自己却尝试了一次,一百公里正是超级马拉松的别称。

跑完了,赛事之后的好几天,他都不得不手抓栏杆缓慢地下楼。

两腿哆嗦不已,手也变得又红又肿。

这种蠢事,谁敢拿下?

或许只有心气单纯的人,童心未死的人。

唯有他们,敢于尝试,敢于犯错,敢于不顾别人的眼光去做自己想做,却又永远无法拔得头筹的毫无意义的事。

然后,沉默而洒脱地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