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受疫情影响未及时还贷免罚息

人民网合肥2月10日电(汪瑞华)2月10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共计公积金服务保障的通知》,疫情防控期间内,针对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的、受疫情影响的,在疫情防控期间未能及时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免收罚息。

《通知》指出,受疫情防控影响延迟复工或停工停产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另外,因疫情防控影响,单位未能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疫情防控期间单位所属职工住房公积金视同连续缴存。

在服务保障方面,《通知》明确,疫情防控期间,职工受疫情防控影响无法办理提取而导致超期的,提取时限顺延至疫情结束后3个月。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的、受疫情影响的,在疫情防控期间未能及时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免收罚息。

另外,《通知》也积极积极倡导线上办理业务,各缴存单位和职工在疫情防控期间在住房公积金线上服务渠道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网址http://gjjzx.hefe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