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零售药店暂停销售治疗发热咳嗽药品

自2020年2月17日起,太原市所有零售药店暂停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的药品,及时封存说明书上具有退热、止咳等治疗功能的相关药品。


为全力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有效遏制疫情发生和扩散,依据太原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自2020年2月17日起,全市所有零售药店暂停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的药品,及时封存说明书上具有退热、止咳等治疗功能的相关药品。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零售药店要强化对发热人员询问和登记等过程的管理,请有发热、咳嗽症状的人员及时前往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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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哪些药品在零售药店暂停销售

(一)化学药:

1.抗微生物药:青霉素、头孢菌素类、大环内酯类、其他抗生素、抗病毒药

2.解热镇痛、抗炎类

3.呼吸系统用药:祛痰药、镇咳药、平喘药

(二)中成药

1.解表剂;

2.清热剂;

3.化痰、止咳、平喘剂;

4.开窍剂。

(三)中药饮片

以解表药、清热药、化痰、止咳、平喘药组方为主的。

(四)退热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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