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2月17日起,太原市所有零售药店暂停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的药品,及时封存说明书上具有退热、止咳等治疗功能的相关药品。
为全力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有效遏制疫情发生和扩散,依据太原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自2020年2月17日起,全市所有零售药店暂停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的药品,及时封存说明书上具有退热、止咳等治疗功能的相关药品。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零售药店要强化对发热人员询问和登记等过程的管理,请有发热、咳嗽症状的人员及时前往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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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哪些药品在零售药店暂停销售
(一)化学药:
1.抗微生物药:青霉素、头孢菌素类、大环内酯类、其他抗生素、抗病毒药
2.解热镇痛、抗炎类
3.呼吸系统用药:祛痰药、镇咳药、平喘药
(二)中成药
1.解表剂;
2.清热剂;
3.化痰、止咳、平喘剂;
4.开窍剂。
(三)中药饮片
以解表药、清热药、化痰、止咳、平喘药组方为主的。
(四)退热贴
山医大一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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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妇幼保健院(南内环院区)
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总医院
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古交矿区总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