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市直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落靠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措施,在严格执行齐齐哈尔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第15号公告基础上,按照省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现就“严密部署、严加防控、严实责任、严肃纪律”相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严禁各级各类旅行社和景区组织旅游团组、单散个人跨省跨市旅游活动,严禁接待省外市外旅游团组、单散游客。各级旅游部门要强化旅行社和景区的监督管理,违规的一律依法追究责任。

二、各级医疗机构、学校、养老机构、监所要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以铁一般的纪律严格杜绝重点场所发生感染。养老机构、监所等重点场所继续实行封闭管理,医疗机构要严格管理,一律禁止各种探视活动。凡发生感染的,相关责任人员一律就地撤免职,对分管县级领导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问责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三、“两站一场”、各级各类卡口、小区要加强管控和识别,对省内地区(哈尔滨市、牡丹江市、绥芬河市、肇州县、望奎县、绥棱县)已采集“市内码”的人员,一律按红码管理,严禁进入我市及我市的各类场所、小区、宾馆。省内中风险地区来齐的绿码人员一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或持出发地5天内核酸、抗体检测呈阴性证明。

四、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监所、学校涉及的所有人员一律禁止离开市域。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确需离开市域的,必须经单位批准,回齐后一律集中隔离14天,并进行两次核酸和一次抗体检测(费用自理),无异常方可返岗。

五、“五一”期间,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各类公职人员严禁聚集聚餐聚会。

六、“五一”期间,承担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任务的各类人员暂停休假,领导干部率先垂范。防控人员必须坚持在岗值守,应急处置人员必须时刻做好应急准备。

七、“五一”期间,各级防控指挥部要持续组织开展疫情防控风险排查和防控措施落实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隐患督促其立即整改,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精准高效。对执行疫情防控要求和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


齐齐哈尔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