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產權調換要注意什麼?

拆遷過程中,被徵收人除了選擇獲得金錢補償之外,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即拆遷人用自己建造或購買的房屋產權與被拆遷人的房屋進行產權調換,並按被拆遷房屋的評估價和調換房屋的市場價進行差價結算的行為。其特點是以實物形態來體現拆遷人對被拆遷人的補償,實現了由“拆”到“搬”的轉變。

現行法律中,房屋產權調換主要見於《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21條,是否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由被徵收人自由選擇。徵收人應提供用於產權調換的房屋,並與被徵收人計算、結清被徵收房屋的價值及相關差價。現實徵收過程中,因為拆遷補償尤其是選擇產權調換引起的糾紛越來越多,在此,李文謙和孟文靜律師提醒廣大被徵收人,進行房屋產權調換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房屋產權調換要注意什麼?

圖片來自網絡

1.產權調換房屋的地段選擇: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21條第3款規定:“因舊城區改建徵收個人住宅,被徵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的,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產權調換房屋的地段,原則上按有利於實施城市規劃和城市舊區改建的原則確定。由於城市建設必須符合城市規劃,能否實現就近地段調換受城市規劃的制約。律師提醒您,如果您被徵收的房屋為住宅,但若按照規劃該建設用地及附近不得再建住宅的,則您不能強行要求在原有地段進行調換。

2.產權調換房屋的質量問題:

給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在保修期內,出賣人應當承擔修復責任;出賣人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找他人修復,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在入住產權調換房屋前,請您關注房屋的質量問題,及時請求解除合同或賠償損失,以免損害自身利益。

3. 簽訂合同的注意事項:

房產交換時,簽訂一份《房產交換合同》可以在法律上得到保護,從而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煩。在與徵收人簽訂合同時,被徵收人應注意合同的內容是否清晰明確,合同應包含相關房產的具體位置、面積、過戶時間等,並應附有違約責任條款。建議您最好諮詢專業律師,以最大限度地獲得權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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