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河南3岁女童王凤雅因父母被放弃治疗致死?

嵇志浩

还记得那个罗一笑事件吗?

2016年11月底,网友被一位不幸罹患白血病的小女孩笑笑的故事刷爆了,数以万计的人通过各种方式进行捐赠,希望为这个悲伤的家庭送去温暖。2016年11月30日,剧情翻转,与作者罗尔同在深圳女报的知情人Po了真相,爆料罗尔家底深厚,此事背后营销。

这个事件最后也不了了之,白血病患儿罗一笑也死了。


本来我已经觉得罗一笑事件已经够突破底线了,那事情最好也是不了了之,没想到还会出现更突破底线的王凤雅事件。


因为这次事件可能已经涉嫌犯罪,两个罪,一个是诈骗罪,一个是虐待罪。

这个案子虐待罪是比较好认定的,虐待家庭成员,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则属于公诉案件,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如果这样对自己的女儿都叫虐待,那什么叫虐待?

比较难认定的是诈骗罪,因为视网膜母细胞瘤是实情,这个并没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基于这个事实,网友募捐,这是正常的赠与活动。如果王凤雅没有得病,父母伪造得病,骗捐,那就妥妥是诈骗罪了。


上海滩小律师

这十几天,一直有人过来,告知小凤雅“去世”。

我不信。是没法信。

作为已经被其家属骗三次,三次都众目睽睽之下骗的,我认识的两名资深义工在现场被限制人身自由【注意:不是在北京和凤雅妈妈发生冲突的自由志愿者】,这两位是机构认可的资深志愿者,受过社工服务的一些基本训练。 俩人在凤雅家,忽然被包围。

“我孩子死了”!冲上来威胁喊打喊杀!!! 俩人懵逼了:“孩子死了也和我们没关系啊!”

“你们的到来,惊吓了他,所以死了!你没来之前怎么没死?!“

“我们没做什么啊!就是看了一眼。”

“你们发出的声音!陌生人说话,吓到她了!你们赔!别走!你走不了了!”

报警后,孩子又“悠悠醒了”“还有微弱呼吸”。

俩资深义工都吓成了呆头鹅。 一番讹诈以后,晕头转向的掏出几百元钱买平安,屁滚尿流的逃走。 事后有人说:这俩义工是不是傻,为什么不去ICU问医生。

【这俩义工都是男的。】最后丧胆逃回。

第一,是否在现场试过一群嚎丧的人杀气腾腾的围着你,跃跃欲试准备打你。其中有七八十的老太太,你敢动她一个指头你都别想好了,但是她可以拽着你撒泼打滚抹鼻涕爆头踢下阴。 第二,医生敢不敢给你说真话?医生他们就不敢打或不敢缠烂了吗?

后来,在当地民政陪同下,@小希望之树 员工前往凤雅家劝说。依然遇到突如其来的撒泼,老奶奶再次灵活地窜了出来,在她头上爆栗子抢手机,凤雅妈妈指着公益机构员工大骂:“叫你们在网络发帖!”

民政干部一拥而上拉开她,她并随后倒在地上口吐白沫,喊:打人啦打人啦!

凤雅未能送医,如果真的去世,我真实的第一感受是,孩子解脱了,因为眼母细胞瘤太疼了。

而穷尽了所有力量,包括背后若干可说不可说的努力,和我个人承受的压力与威胁。孩子是救不出来送医的。至少我知道我办不到。找了民政和警察,都走完了所有流程,办不到。至少我办不到。

一次次撞墙,身心俱疲,还被人辱骂。所以,能怎么办? “不要逼自己去死吧?”

【迄止此刻,一直有联系的当地民政干部依然联系不上】【但官方没发声前,没看到遗体或死亡证明实证,我不能相信小凤雅过世】

【她们家人真的、完全有可能自己放出风声,然后聚拢注意力,过2天说孩子还活着,再聚敛一批好心人的善款】

【如果去世】我们希望提起诉讼。但诉讼很难。也会带来无尽的纠缠。但仍然要做。希望曾经捐款的好心人出现作证。

唇腭裂、眼母细胞瘤都是遗传基因方面的疾病,这个家族,不仅基因坏了。 [摊手][蜡烛]


陈岚的女拳

在这里希望大家注意一个事实:早在4月11日左右,澎湃新闻、封面新闻等媒体就曾经向太康县公安局和当地妇联询问并确认过王凤雅的情况。据封面新闻的报道,公安局称已经接到有关该事件的报案。也就是说,在王凤雅最终去世前一个月,当地公安部门和妇联是对此事至少是知情的。

但他们没有及时制止王凤雅父母涉嫌实施遗弃的行为,妇联工作人员表示"无能为力"。(报道链接:http://m.mnw.cn/news/shehui/1974752.html)

我国《刑法》中有遗弃罪这一罪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管制。”然而,当地公安部门并没有调查此案,检察院也没有提起公诉。

这样的做法,在富有正义感的朋友们看来,简直和杀人没有区别,但的确有可能帮助他们规避了被追究遗弃罪的后果。另外,我国法律实践中很少采取剥夺父母抚养权的做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机构在面临禽兽父母所犯下的暴行时,也没有真正具备“牙齿”,很难有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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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一方面,我们的确需要怀着“三人行,必有我师”的心态,考察他国先进经验,思考如何完善我国的儿童保护相关法律。美国在这方面就有不少值得借鉴的经验。例如,美国各个地区法院一般都设有专门的“家庭法庭”,其中很重要的一项任务就是审理和虐待儿童相关的案件,强制不称职的父母接受培训和监督,甚至剥夺他们的监护权,将孩子交由法院认可的慈善机构保护。

另外,美国的警察遇到“家务事”,该管的绝对要管。我在公诉部门工作时,就遇到过这样的案件:一名巡逻的警察发现有一位小女孩衣衫单薄地在雪中独自等校车,于是上前询问。当得知孩子的父亲没有给她找冬天的衣服穿后,警察马上找上门去,叫醒一大早就因为酗酒迷迷糊糊倒在床上的孩子父亲,强制带他去局子里清醒清醒 -- 因为这样的做法,已经涉嫌了虐待儿童罪名。

当然,这不是说美国的的儿童保护制度就尽善尽美,其中也有一些矫枉过正的成分。但不可否认的是,我们要想避免让王凤雅的悲剧重演,在立法方面还有很多需要思考的地方。


王瑞恩

很多人从社会道德,以及重男轻女等这样的一些角度来评这个事情,那我觉得这些评论和感叹,并不能解决一个根本性的问题。我的思考反而是要从公益慈善的规范化的角度来解决,这样的话才能保证以后同类的案例不会再发生。

从公益慈善规范和管理的角度来看这个,事件本身有好几个值得反思的。

首先是个人求助没有通过民政部指定的网络平台发布的情况下,本案中就通过火山小视频,快手等发布,公众应该如何看待?从规范性的角度来看,公众最好在面对这类的个人求助,应该通过官方的指定的渠道来实现捐款,因为它有一定的制度保障,可能最小化地避免上当受骗。

第二是如何规避同一个事件在多个平台发布求助的问题,这样会导致,比如说一个求助他只要10万块,但是在三个平台都发布求助,有可能会筹集到30万,这样的话明显就会造成慈善资源的浪费和爱心的被辜负。目前这个案例就是在多个平台发布求助信息的。

这个现在需要有一个比较权威的中间机构,能够在目前民政部公布的第一批、第二批总共20家的平台里,还有包括其他媒体、自媒体、直播等等平台,做一个数据共享和信息互通的工作,避免类似的情况出现。

第三是一个新的思考,像火山小视频、快手、抖音等现在新兴的视频直播或者视频网站,它们都不属于民政部指定的互联网公开募捐平台,但是未来很多个人求助可能会在这些平台上出现,因为视频的求助明显比现在轻松筹、水滴筹等文字图片的筹款,更有冲击力和影响力。

对此可能网信部门和民政部门要有新的应对,让这些直播和视频平台能够加强对这方面的一个审查,就像前几年知乎发生的“知乎女神”诈捐的问题,知乎的整改一样道理,类似的以后有个人求助的案例出现,就应该有相应的风险提示,或者推动它进入一个规范的渠道进行,而不是现在这样直接进入求助者的个人账号。

所以,以我对公益慈善的关注,那我觉得这个事件要彻底的解决,同时能够规避未来同类的事件发生,还是要从这些专业的角度来深入思考,从而提出一些对策去解决。


张天潘

在现实办案过程中,律师见惯了各种社会现象,多少对于一些事有了些许“抵抗力”,但看到陈岚女士的回答以后,心中依然免不了几多唏嘘。

所以我就在考虑,如何能够尽可能的客观不含任何情感地看待这件事?

那么核心的问题就是:

此外,还有更为重要的一点,就是在募捐行为中,募捐组织或个人,以及社会公益组织、社会公益人士如何能够更为规范、更为有效的范围内,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和价值?

从目前的舆论报道情况看,只出现了陈岚女士以及各个社会公益组织及人士批评杨美芹的声音,但是最接近事实真相的人,永远都是事件的当事人,在当前杨美芹尚未就此事发声的前提下,我们不妨保留一些疑问,或者说空白,留待当事人出面发声以后,将这一块空白补全,之后重新审视整件事件,之后再对事件性质“盖棺定论”。

我想这是一种更为合理的认识事件的方式,因为我们永远不能确定,在下一瞬间是否会出现新的事实,或新的声音。

我愿意相信陈岚女士在回答中所提及的杨美芹的后续行为是真实的客观存在,对于杨美芹针对社会公益人士的嘶吼和构陷,也难以理解并同样感到震惊,对于热心帮助王凤雅小朋友的所有社会公益组织和人士的愤怒,也同样很能够感同身受。

所以,我的立场从不针对陈岚女士以及社会公益组织、公益人士的陈述事实有所质疑,只是事件双方,我更希望听到杨美芹亲口将整件事件的前因后果逐一进行解释,将自己的想法说与他人听,是非对错交由公众进行评价。

在王凤雅小朋友的此次事件中,我们更为难过的是,社会公益组织和公益人士在整件事当中的无助,基层妇女儿童保护组织在相关事件中的乏力,以及相关组织对于个人私下募捐行为的规范。

在@王瑞恩 的回答中表示,早在4月11日,澎湃新闻等媒体就曾经向太康县公安局和当地妇联询问并确认过王凤雅的情况。也就是说,在王凤雅最终去世前一个月,当地公安部门和妇联是对此事是知情的。

但最终无论是当地公安,还是妇联组织,都未对此事进行有效跟进和提供帮助。站在公安角度,其职责主要是打击犯罪、维护治安,对于公民家中私事无法管理到可以说得过去,但妇联组织的本职工作就是帮助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为妇女儿童提供相应的帮助,那么在整件事件中,基层妇联的工作做了哪些?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很熟悉妇联这个组织,但若说到具体的工作,又有几人能够说出或见到妇联的切实工作?

当然,我们不能一棒子打翻一船人,但就王凤雅小朋友这件事来看,我认为妇联并没有起到其应该起到的作用。

作为社会公益组织和公益人士,从王凤雅小朋友的事件中,我们只看到了一个个独行侠,在面对杨美芹连续两次指责时,两名公益人士束手无措,甚至以“吓死了孩子”为由被“讹”走了几百元。

如果社会公益人士每一次的行为,都在这样的环境之中,那么恐怕日后的公益事业所面临的困境也只能是越来越大。

那么社会公益组织如何能够更有效的与基层政府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如何能够在具体行为中取得基层政府部门的支持,这些同样也是政府部门和社会公益组织所要考虑的问题之一。

最后,说到募捐的问题,虽然我国在2016年3月16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其中第101条明确规定: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不得开展公开募捐。

但这样的规定明显没有阻挡形式多样的各种“募捐行为”,而伴随着这些不同网络平台之中的私下募捐或“募捐”行为的,就是募捐渠道、所需善款数额的审核、善款使用方案、善款余额的定期公开等必要环节和程序的缺失。

也就是说,当公众通过类似本案中这些非募捐平台的网络平台,向募捐申请人进行捐款后,对于自己款项的所有后续进展,都处于茫然不知的状态,而显然这种状况是极不利于善款的合理利用,也更容易滋生诈捐、骗捐等恶性行为的发生。

所以,有公开募捐资质的组织,如何能够更为规范的为募捐申请人提供便利、快捷的募捐方式,非募捐平台如何针对募捐申请人进行必要的提示和帮助,对于平台的其他受众进行必要的风险提示,这些同样是摆在募捐组织和非募捐平台的网络平台面前所需要考虑的问题。

最后,无论最终的事件如何发展,王凤雅小朋友的命运终究是落在了充满痛苦的家庭之中,世间有苦难,希望在天上能够享受欢乐吧!


高萌Goal

听说小凤雅已经去世了,在这里向孩子和家属致以哀悼,愿天堂没有病痛,也没有网络上的纷纷扰扰。

基于红星新闻在2018年4月26日的报道

《夫妇被曝用重病幼女诈捐致其死亡 回应:后悔网络筹款,不想再折腾孩子》

现将小凤雅事件的时间线梳理如下


“我当时问医生如果把眼球摘了能不能保住命,医生说不能保证,又问她做化疗能不能撑一年,也不能保证。”雅雅的爷爷说,因为孩子太小,在与家人充分沟通后,他们决定不让雅雅经历痛苦的化疗,“化疗一个月一次,我们是农村家庭,当时入院要交两万块钱押金,实在拿不出。”

雅雅的爷爷告诉记者,既然保不住命也拿不起钱,就征求医生的意见,“说是可以保守治疗。”于是,他们便带着雅雅回了太康。

3、2017年11月,雅雅的母亲第一次在水滴筹上发起筹款,筹得善款12373元,结束时间未知。据水滴筹平台反馈,第一次筹款没有争议。

6、据雅雅母亲自述,大概在2018年3月18日左右,其开始在火山小视频直播,在该平台筹得善款2000余元。

7、2018年3月27日,雅雅的母亲在水滴筹结束了第二次众筹,此次众筹得到善款23316元,但是具体发起时间未知,此次筹款是陈岚女士指责雅雅的父母“诈捐”的起因。

8、2018年3月30日,雅雅的母亲在水滴筹发起了第三次众筹,但是在很短时间内被关闭,未获得款项。

12、4月12日,太康当地警方证实雅雅并未死亡,并对诈捐开展调查。

13、4月13日,红星新闻等媒体到太康当地进行了采访调查。

14、4月23日,当地官方调查组回应红星新闻

诈捐是没病呼吁网友捐款,但他这个捐款是发生在孩子生病之后,并且目前我们掌握的情况是,筹来的款大部分都用在孩子的治疗上了。”

16、目前雅雅去世的准确时间尚不清楚,在过去的一个月中发生了什么,有待进一步揭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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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岚女士的第一次指责,显然是不成立的,但是我也没有看到她有何表示,这种公开的不负责任的指责,不管对于雅雅还是她的家人,很显然都造成了伤害,而这一次陈岚女士的指责又是不是成立呢?我相信当地政府的调查,会给出有说服力的结论。

很显然,小凤雅一家在对她的救治上,态度并非十分积极,但是就之前的报道来看,也采取了必要的抢救措施,目前网上有一些不理智的网友,把“杀人犯”的帽子扣到雅雅一家的身上,这毫无疑问是一种二次伤害,

我想指出的一点是,法不强人所难,即便是做善事,也有必要尊重客观的现实和家属的意见,作为一个三岁的孩子,罹患这样的恶疾本已实属不幸,她的家人本身就承担着非常沉重的压力,而募捐所得,只怕也是杯水车薪,病情的发展,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目前对于最后的一个月之中发生了什么,仅从网上铺天盖地的言论来看,并没有看到什么有意义的证据,所以如何评价这件事本身,还没有到下结论的时候,我想,除了陈岚女士的指责和网上的群情激愤之外,我们还是有必要听一听家属的辩解,并且等待更为权威的调查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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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陈岚女士的回应。


一笑风云过

很多人都在批评王凤雅的家人重男轻女、批评他们骗捐诈捐,但据红星新闻的采访,事实和自媒体曝光的内容有很大出入:

红星新闻记者联系到女童雅雅(化名)的爷爷。雅雅爷爷称,雅雅一共五姊妹,其中雅雅排行老四,患兔唇的是最小的弟弟。雅雅自2017年农历10月患病后,家属通过水滴筹发起两次网络募捐,募捐金额共计3.8万余元,而非网传的“15万元”,筹款都用在为雅雅治病上,但雅雅仍于今年5月4日不治去世;目前善款剩余1000余元,“准备交给政府。”

此前,在雅雅去世前,红星新闻4月26日刊发报道《夫妇被曝用重病幼女诈捐致其死亡 回应:后悔网络筹款,不想再折腾孩子》,水滴筹工作人员曾告诉红星新闻,女童母亲杨美芹以个人名义在网上发起有效筹款2次,筹集到3万余元;当地公安局对家属是否诈捐展开调查,官方调查组称“目前我们掌握的情况是,筹来的款大部分都用在孩子的治疗上了”。
5月24日下午,红星新闻记者致电北京嫣然天使儿童医院。该院一工作人员查询相关资料后告知记者,飞飞家属的确申请了嫣然天使基金,去年4月27日,飞飞在该院进行了免费手术,去年5月即出院。“术前检查和手术都是全部免费的,家属只需要承担往返交通费用和住宿费用”,该工作人员进一步向记者介绍。

自媒体时代,反转的剧情实在太多太多。很多时候,大家都缺乏耐心等待更多信息浮出水面,刚刚看到冰山一角,就急于下判断。如果我们所依据的“事实”并非真相,这样的判断又有什么意义呢?

小风雅的遭遇让人同情,再附加上家人“重男轻女”的标签,这样的悲剧底色更加深重,也难怪网友们看到自媒体曝光的内容时一股脑把炮火对准她的家人。如果没有红星新闻的追踪,女童的家人是不是只能被动地接受炮轰。如果红星新闻采访是真相,女童的家人会不会起诉自媒体的作者呢?


陈方

做为一个拥有2个女儿的父亲,我真的体感冰凉,怎么会有这么令人发指的事情。我记得我家老大、老二出生后,都有朋友祝贺我,说我们家多了个招商银行,父亲的小棉袄。他们的那种祝福、羡慕,是发自真心的,我感受的出来。

现阶段,生男生女不一样,女儿反而更受欢迎。但不得不说,在很多地方,重男轻女的现象依然十分严重,尤其是贫困人家,养儿防老、传宗接代的理念根深蒂固,这我也能理解,但毕竟也是自己女儿,基本的人性还是要有的吧。

不配图了,心塞。。。


4.有网友提到:众筹到的钱应该由第三方监管,做到专款专用。为了防止这种不讲诚信,蛇蝎心肠的人继续作恶多端,好心人的钱是要有专门的机构监管起来。其实,杨美芹夫妇完全没有必要把钱用作给唯一的儿子治兔唇。你们不是那样会众筹的呀,先给女儿治好病后,再众筹给儿子治兔唇,我想善良的人们还是会继续支持你们的,只要你们的确困难,只要你们把钱花在实处,网友依然会出手相助的。

案件概况:

5月4日,王凤雅小朋友永远离开了这个她曾经无比眷恋的世界。王凤雅,女宝宝,河南周口太康县人,2017年下半年在县医院查出罹患视网膜母细胞瘤(Retinoblastoma,Rb)。被确诊Rb后,家人立刻开始在网上公开募款,光是已知的到账款项就达15万元。此时小凤雅出现猫眼症状,眼球形状还正常,肿瘤很可能还局限于眼球的后半部。2017年12月,王家人带着家里唯一的儿子去北京治疗兔唇。与此同时,王凤雅的病情一直在恶化。网友发现后开始质疑。2018年4月,作家陈岚女士在微博实名举报,其父母多次利用孩子的惨况,在水滴筹、火山小视频、快手上公开募款,却从未给小朋友进行治疗。之后在公益组织介入后,王家人才带着凤雅去北京儿童医院检查,专家明确表示立刻住院还有希望。其母杨美芹跟志愿者大闹后将王凤雅带走,不知所踪。4月30日,杨美芹继续手机上直播小凤雅的病情,呼吁公众进一步捐款。5月4日,确诊仅8个月后,3岁的小凤雅离开了人世。

生在重男观念的家庭王凤雅太可怜了。我这辈子最痛恨重男轻女的观念!我作为一名陌生人看着王风雅都觉得心里疼。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作为母亲就不心疼吗,她是不是忘了自己也是个女人?看到那句凤雅说的“救我!”真的心疼。孩子很想活下来,你们凭什么剥夺了她活下来的权利!希望王凤雅下辈子不要投胎到这样的家人。遗传有问题,思想更有问题,这种人家本身就是出来害人的。

女孩身份,不应该是王凤雅的罪过,是你们的受精卵;Rb更不是她的原罪,是你们遗传给她的祸根;王风雅已经死去,杨美芹夫妇必须要给网友一个交代。

一个家庭的阴暗与悲剧不能再重演;过去某些人的错误思维与可悲不能再继续......


千岛湖FIRST哥

其实男孩、女孩,都是父母的心头肉,都是非常非常可爱的。根本不应该出现这种男尊女卑的思想。 让人匪夷所思的是,这一家人,却拿女儿的病作幌子,诈骗社会上好心人的钱。王凤雅的病,若及时救治,是可以治愈的,但是,王家人却拿去给儿子治兔唇了。他们根本就没有真心想给小凤雅治病,结果导致小凤雅含恨去世。 更为可恨的是,这王家人还敲诈志愿者。

我实在想象不出这一家人是怎样的一副嘴脸。 俗话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一句话,我始终难以理解。但看到这一家人的所作所为,我终于明白了其中的含义。这一句话,用在他们的身上,是多么的贴切啊! 若报道属实,这一家人,一定会受到大家的谴责。 我最担心的还是那个小男孩,在这样的家庭中长大,怎么能够健康成长? 这样的一家人,难道就没有办法去征罚吗?希望当地政府介入一下,让恶人终得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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