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选举,人民为什么不要求一人一票呢?

君哥lzj

选举人票electoral college系统的争议已经存在几十年了。每次又因为赢得选票都输掉选举现象的发生而再次兴起。比如2016年希拉里与特朗普的比拼。美国总统选举实行选举人制度, 而非一人一票的直接选举。选举人制度(Electoral College)是一种间接选举,由各州的公民首先选出各州的选举人,然后由选举人代表本州投票。这种制度的独特之处在于本州竞选的获胜者会获得这一个州的全部选票。最终,得到超过一半选举人票数的总统候选人获得胜利。每个州由于大小的不同拥有不同数量的选票。比如,加利福尼亚州选举人票数最多,一共拥有55张,而阿拉斯加州、特拉华州等只拥有3张选票。 在2016年总统大选中,特朗普虽然赢得了大选,但是希拉里-克林顿拥有更多的普选选票。美国建国初期,国父们坚持使用选举人制度的目的,不只是为了平衡人口多的州和人口较少的州的利益——试想如果将相同的投票权分配给加利佛尼亚州和阿拉斯加州,那么人口众多的加州人民的利益就不能得到充分的代表。当时国父们更真实的担忧其实在选民的素质上。美国立宪者担心一些普通的美国民众不具备真正理解政治、选举总统的能力,他们担心如果实行一人一票制,会将像希特勒一样的人送入白宫。 除了这个担心外,美国当时使用选举人制度的另一原因是建国初期南方和北方关于奴隶制的分歧。当时,如果实行一人一票制,北方的人数(反对奴隶制)势必多于南方的人数(支持奴隶制),而南方的州不甘心就此罢休。因此,这也是为什么最开始的1787年宪法版本将奴隶也计算为“一部分选票”,算为3/5的选票。这个规定随着奴隶制的废除而被取消了。但是,这并不改变美国宪法的一大特色——美国宪法是一部关于“利益妥协”的法律。这种妥协体现在首都华盛顿每一天的生活中。


作为世界唯一的超级大国,美国总统选举受到全世界的关注。每到美国的总统大选年,媒体会密集地报道美国的大选进展。我们经常关注某位候选人的支持率,在投票日特别关心得票率,这就导致了很多人误解为美国总统是一人一票直接选举而来的,但事实上根据美国宪法的规定,美国的总统是间接选举

美国的总统选举实行的是选举人团制度,最终决定谁能当选总统的是选举人票,而不是选民的直接投票。决定总统人选的选举人票一共有538张,跟美国参议员和众议院的议员人数是一样的。具体的分配是这样的:参议院共100个席位按每个州2名代表平均分配;众议院共435个席位按各州人口数量分配,人口越多选举人票数越多。美国首都华盛顿所在的哥伦比亚特区有固定3张选票。除了内布拉斯和缅因两州按普选得票分配选举人票之外,选举人团制度采取“赢者通吃”的原则,候选人只要获得一州普通选民的多数票,即可获得该州所有的选举人票。由于各州的人口数量差距很大,每个州除了固定的两票之外剩余的选举人票是按人口数量分配的,所以人口越多的州选举人票越多,在选举中的分量就越重。例如,人口最多的加州有55张选票,而向阿拉斯加、蒙大拿、北达科他、怀俄明等这样的人口较少的州就只有3张选举人票。也就是说,只要加州有50%以上的选民投票支持某位候选人,该候选人就可以获得该州的所有选票。最后谁先获得270张选举人票谁就获胜当选总统。这也就是我们在看新闻报道时常看到某位候选人赢得了某一个州的说法。上次大选中,希拉里就赢得了加州55张选票。

那么既然是民选总统,为什么不直接以一票选出总统,而要进行这种复杂的间接选举呢?

选举人团制度的基本选举框架在200多年前就由美国的国父们设计好了,虽然经历各种危机和改革,其制度的核心内容仍然沿用至今,可以说这是一套比较成熟且有效的民主选举方式。间接选举有以下几个有点:

1. 全民投票选举总统是美国国民意志的体现。美国所有参加了投票的选民所投的票都在起作用,这是对多数人政治意志的尊重,是民主的体现。

2. 由选举人团投票间接决定总统选举结果可以降低发生“(愚蠢的)多数人的暴政”的可能性。美国的国父们尊重选民的同时又不完全信任普通选民,尤其是那些对政治知之甚少甚至一无所知的人,选举人票是对普通选民的一种限制。通俗的理解,就是可以避免“脑残粉”,避免一人一票选个“国民老公”出来当总统。选举人团制度还可以

更好地照顾到人口较少的州和偏远地区的利益,避免人口大州长期控制选举结果,是美国联邦制的体现。特朗普能够当选,中部人烟稀少的州(所谓铁锈地带)就“功不可没”。

3. 由各州分开统计普选票的方式能够方便计票,尤其是在美国建国初交通和通讯还不发达的年代,能够尽快确定最终选举结果;一旦选举或计票出现问题,也不需要全国重新选举或计票,节省选举成本。

选举人团制度有没有缺陷呢?当然有。

1. 由于各州的人口数量差异,每张选举人票所代表的普通选民的数量又不相等,这就导致有可能出现获得更多美国普通选民支持的候选人最终没有当选,反而是普通选民支持较少但选举人票达到270张的候选人当选。美国历史上共出现过5次这种情况,我们比较熟悉的小布什和特朗普都是这种情况。

2. 美国幅员辽阔,横跨6个时区,东部地区先投票先计票,这就会出现一旦有候选人已经获得270张票,西部投票计票还没结束但选举结果已经出来了。这就会让西部选民觉得自己参加了“一场假的投票”,因为他们的票投了也白投了,改变不了结果了。结果都出来了,谁还管你们怎么投?个别西部选民的政治表达有可能会感到被忽视。

3. 在美国两党制制度下,一些州长期呈现偏向于某个党派的倾向,于是就出现了加州是民主党的“铁票仓”、德州是共和党的“铁票仓”的说法。这些明显倾向某一党派的州,对选举最终结果的影响是有限的,那些两党势均力敌的摇摆州往往才最终决定谁能胜选。

候选人为了争夺摇摆州使出浑身解数,明显倾向某一党派的州的作用无形中却被忽视了,所谓“得摇摆州者得天下”。特朗普就因为在佛罗里达、俄亥俄、密歇根等关键摇摆州中取胜而抢得先机。

4. 选举人团制度还存在“失信选举人”的问题。通常大多数州都要求选举人在投票时忠于本州选民,但是仍有选举人在投票时违背选民意志,将票投给对方候选人。不过这种情况极少发生。

美国的间接选举制度你读懂了吗?一人一票好还是间接选举好呢?


安睿

太专业的我也回答不了,我就通俗点说吧。美国独立后,在立宪会议上13个州代表是吵了一个多月的,具体也记不清到底是几天了。其中关于选票这件事吵的很凶,简单的说,就是各州情况不同。有些州人口多,就主张按人口一人一票,而那些人口少的州则坚决反对一人一票,因为这不明摆着人少吃亏嘛。

要知道咱们说是州,其实是国,美国是13个国家合并组成的一个国家,所以就必须照顾各方的利益。最终,出于种种考虑,就提出了选举人选票。即每个州选出一定数量的选举人代表本州参加总统的选举,而这个选举人的数量,则兼顾人口州和人口小州的利益,人口大州的选举人数量多,但人口小州的选举人占人口比例高。打个比方,某州有100万人口,那么给予100个选举人名额,占人口比例万分之一;另一个州有10万人口,则给予50个选举人名额,占人口比例五千分之一。同时,国父们规定选举是赢者通吃,也就是说,这个100万人口的州,只要我获取了51%的人的支持,那么这100张选举人的票我就全部拿走。这样一来,人口大州的票多,所以整体的发言权很大;而人口小州虽然票总量少,但人均票数多,所以每个人的发言权很大。这样就兼顾了每一个州的利益。

不过,发展到今天,美国的制度已经无法解决很多社会问题,而且还被利益集团通过资金所操控,美国社会已经日渐僵化。


醉是窗外细雨寒


依旺情深1


谢谢悟空问答。这两天感冒很厉害,烧的都有点糊涂。美国那么民主至上的国家,还需要人民争取选票吗?我原以为他们就是一人一张,原来搞那么大动静选举只是雷声大兩点小,老百姓靠边站,美国政府这样愚弄世界人民,真是有辱强国之风尤其强调民主,高喊人民自由,都是阿幌呀!太不可思议了,强烈要求美国人民每人一张选票,选出能让人民当家作主的美国总统。


地球乐

首先申明一下,美国的宪法不是不可以修改的,如果老百姓不满意现在的选举方式就会游行示威表达不满,而且还会有要求改宪的人竞选议员行使改宪的权力。所以,美国要不要一人一票,总统和政府无权干涉。那是老百姓自己的意愿。


美国国名全称是美利坚合众国,其选举是各个州自己管理,与美国政府无关,所以也不存在全美一人一票。


美国有些州人数特别少,按人数比例投票的话可以忽略不计,为了防止忽视小洲的利益,所以也不能一人一票。


美国的政党组织是世界上最成熟的,它们并没有严格的组织关系,喜欢哪个政党就去登记为那个政党的选民,参与那个政党的初选,可以说美国总统的选举是老百姓从头到尾都参与的。


在大选当天各个州计票结束后,马上就知道谁当选了,一般来说失败方会马上宣布失败并祝贺对手获胜。尽管各个州的选举人团会例行公事的再投一次,但老百姓并不担心选举人团会背叛选民。选举人团背叛选民是会被判刑的,而且老百姓肯定不干的。


题主之所以要问为什么美国不是一人一票,正是由于选举人团这个来自建国早期的制度,那是因为当时通讯落后,需要选举人团骑着快马赶往首都。现在这条制度明显没有什么实质性的用处,也有人提出废止,但更多的人认为可以把它保留下来当作一种习俗纪念。


美国不是一人一票,但也没有“代表”敢背叛选民!公开透明的选举,是美国选民满意的先决条件。


小明快看天上有流星

看到其他几个答案,感觉都对,但是太多,容易看晕。我尽量简单说说。

选举本来就是一个赢者通吃的事。那么如果按一人一票的规则,必然少数派利益无法保证。举例,委内瑞拉,总统就是一人一票,可劳动人民是大多数,于是全国都要求高福利,资本家没啥可剥削的了,于是纷纷撤资,结果委内瑞拉坐拥石油,穷的要死。

所以,一人一票并不能说明什么。

美国选举制度是首先按照州来算。根据每个州的人数来确定选举人的人数,其实这个所谓人数,就是一个全国的投票力量的比例。每个州通过投票决定这个州选谁,他们的选举人数是早就确定的,也就是他们无论选谁都在全国是一个固定的比例。

这样一来,少数派就也有可能战胜多数派。简单的说,在这样的设置下,无产阶级并不能通过选举一定战胜资产阶级。或者说,马克思完败。

历史上多次出现更多代表劳动人民的民主党总票数高于代表资产阶级利益的共和党,但是败在选举人票落后。

美国是一个结社自由的国家,只要不搞武装夺取政权,成立什么党都是自由。如果共产党得美国人的人心,早就在美国壮大了。


MAI系统

因为美国也有人口多的州和人口少的州。如果一人一票,那么总统候选人就会把精力放在人口大州上,因为选票多,那么人口少的州就惨了,没有总统候选人会关切这些小州的利益。

假设一个州10个人,10张票,甲候选人有4人支持,乙候选人有6人支持,在一人一票制度下,那么甲候选人就无所谓了,少2票就少2票吧。

但如果在选举人团制度下,甲候选人有4人支持,乙候选人有6人支持,那么乙赢了就会得到全部的10张票,甲就不能轻易放弃了,必须允诺好处给这些小州。

美国为了防止大州侵犯小州的利益,设立了参议院,每个州有2个参议员席位,不管州大州小,而众议院席位是根据州的人口数来定的,所以参议院可以否决众议院通过的议案,参议院最后把关。


上丞工作室

美国的这个选举人制度是很科学的

一人一票看似很民主,但脱离了本国实际会出现很大的问题。

美国的人口密度并不均衡。如果采取一人一票制度,那人口少的州几乎就没有说话的权力了。并不是每个人投票都只考虑自己族群、地域的利益,但地域、族群、阶层的确都在考虑的范围内。如果一人一票,人口少的州投票没用,那这个地区就可能会认为自己没有被代表,就会认为自己的利益受损就是因为投票无用,就会认为人口多的州把持了一切。对选举出的总统、议员不满意也就归罪于人口多的州。这种方式,会产生地域性的矛盾。而选举人制度是每个州都有票,谁在这个州选举获胜,这个票就归谁。人口多人口少都能决定最终选举结果。所以避免了地域差异带来的问题。

泰国选举就存在这个问题,不仅有地域矛盾,还因为地域间产业不同出现阶层矛盾。所以不光是政客之间角逐、恶斗,很大程度变成了人民之间的斗争,甚至街头冲突。美国选举人制度每个州无论人口多少都是赢者全拿,每个州都有可以影响选举关键票。这样的话,你自己选的,你的投票起了作用,你就不能质疑制度了,不会觉得没有得到公平。所以美国这个制度巧妙地避开了人民内部的矛盾产生。参议员制度也是一样,每个州都有代表,所以你也无话可说。

选举人制度还有一个好处是选举不到最后时刻真不好说谁能当选。一人一票,有的可能一开始就是优势明显,就决定了最后结果。其实就像游戏一样,如果能将希望多持续一段时间,人们不容易抱怨。一开始就压倒式领先,一丁点希望都没有,那没有经历希望重燃的过程,人们当然会抱怨了。看个足球比赛都是,一开始就已经输定了,一定会被骂个狗血淋头。如果当中有看到希望的过程,就算最后输了,人们也会报以宽容。

所以美国选举人制度非常科学。


國病

美国总统选举,不是人民可以随意想选谁就选谁,是按照美国宪法规定的要求进行选举。

美总统选举制度很复杂,需要两党提名候选人,主要程序包括:

预选,预选是美国总统选举的第一阶段,被视为美国大选的前奏。该阶段通常于大选年2月开始,至6月结束。也就是自己报名,看看有谁想当总统,人选在党内排排队。

推举,各党召开全国代表大会确定总统候选人,为党内竞选候选人。

总统候选人竞选,党内从几个候选人里筛选出一个最终参与竞选总统的人。

以上过程与全美国人民没有关系,只与共和、民主两党有关系,也就是美国人民只有等到两党推举出候选人后,才有投票方向。

全国选民投票选出总统“选举人”,此“选举人”非彼选举人,通俗点说,就是选民投票选出能代表自己意愿的人。相当于民意代表。

“选举人”成立选举人团,根据美国宪法,美国总统选举实行选举人团制度。选举人团制度自1788年第一次实行以来,已经经历了200多年的发展与演变。每个州的选举人团投票表决,赢者通吃,表示一个州都支持。

正式选举总统

,到正式投票时,是“选举人票”决定谁当总统,由于赢者通吃,有意思的是,在一个州,你明明是支持的别人,可选举人票与你相反,你就“被代表了”

美国三分之二选民将手工填写纸质选票,然后由机器扫描统计,其余三分之一选民将通过机器投票,记住了,他们投票主要是投给代表他们意愿的人,虽是等于直接表达了自己的意志,但“选举人票”制度,最终可能会否定这个意志,自己投票给张三,由于选举结果由“选举人票”决定,你也可能“支持”的是李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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