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到庭參加訴訟,也未通知法院?!這位律師你違規了

未到庭参加诉讼,也未通知法院?!这位律师你违规了

深圳王律師擔任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法院一名未成年被告人的辯護律師,法院向其送達開庭通知書等法律文書後,王律師卻沒有到庭參加訴訟,也沒有通知法院。

白雲法院就此向深圳市律師協會發出司法建議,律協經調查聽證後做出責令律師書面檢討的決定。

這是怎麼回事呢?

但在9月21日開庭當日,王律師未到庭參加訴訟,也沒有告知法院原因。

白雲法院發出司法建議

未到庭参加诉讼,也未通知法院?!这位律师你违规了

出於對未成年人權益的保護,如果該被告人未委託辯護人,法院需要依法為其指定辯護人,現由於王律師未到庭參加訴訟導致當天庭審無法進行,影響了法院正常的訴訟活動,建議律師協會對其加強教育或予以相應懲戒。

未到庭参加诉讼,也未通知法院?!这位律师你违规了

深圳市律師協會收到司法建議後,予以調查立案,並於2018年3月舉行聽證會。王律師及其所在律師事務所參加聽證會。

律師:後續審理階段開始後3日內

委託人不交費的話視同委託取消

王律師:

不是我無理由不到庭,是我跟委託人之間的委託合同已解除。

按約定,我在審查起訴階段和法院審理階段提供法律服務,按階段收取代理費,如果在後續審理階段開始後3日內委託人不交費的話視同委託取消。

2017年9月15日,委託人(未成年被告人父親)明確表示不交費,我們的委託合同已經解除了,而且委託人也在開庭當天庭審前告知法院其未付審理階段律師費而取消委託合同、我不再出庭辯護的事實。

未到庭参加诉讼,也未通知法院?!这位律师你违规了

深圳市律師協會聽證會後認為:王律師和所屬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所籤的《委託代理合同》合法有效,後委託人經提醒後仍未交費而取消終止合同,並無不妥。但作為刑事案件辯護人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辯護人的律師,應對法律、法庭尤其是刑事法律抱持崇高之意、敬畏之心,同時應熟悉未成年人案件的特點。根據《律師辦理刑事案件規範》第十二條第三款規定,解除委託關係後,律師應當及時告知辦案機關。

本案中,王律師於庭前即知曉開庭時間及委託人取消委託事由,未及時告知法院,致使法院不得不改期開庭,確實影響了法院未成年人訴訟活動的進行,故應當認定王律師違規,白雲法院作出的司法建議正確。

聽證會結論

未到庭参加诉讼,也未通知法院?!这位律师你违规了

王律師的行為構成違規。鑑於其情節輕微、事後態度較好,經會員違規行為懲戒委員會審委會討論決定令其書面檢討

未到庭参加诉讼,也未通知法院?!这位律师你违规了

下面J君要敲黑板了!!!

作為法律職業工作者,法官的主要職責是通過對案件的審理,查明案件事實,並依法作出公正裁判;律師的主要職責是通過提供法律意見、代理訴訟活動等法律事務,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雖然角色定位、職責分工不同,但在推進國家法治建設進程中,有著共同的理想、共同的目標、共同的使命、共同的職責。

未到庭参加诉讼,也未通知法院?!这位律师你违规了

法官與律師共同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

共同確保法律的正確實施。

他們是同行,用法律語言和法律思維參與案件審理;他們是聯盟,是我國法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共同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共同捍衛法律權威。

2018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聯合印發了《關於依法保障律師訴訟權利和規範律師參與庭審活動的通知》。《通知》著眼於構建法官與律師之間彼此尊重、相互支持、相互監督的良性互動關係,重點對庭審階段的律師權利保障和執業行為規範進行了規定,使律師參與庭審活動更加有章可循。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也印發《關於依法切實保障律師訴訟權利的意見(試行)》,切實保障律師執業權利。

來源 | 廣州白雲法院

通訊員 | 劉婭 廖燕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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