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和一般企業職工養老金50倍的差距!這是咋回事

公務員和一般企業職工養老金50倍的差距!這是咋回事

中國社會科學院發佈的《社會保障綠皮書》和《中國社會保障收入再分配狀況調查》中,被調查者75.4%的職工養老金低於2000元,92.3%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卻都高於4000元。其中,在2011年8月,被訪者領取的養老金最低為200元,最高為1萬元,相差50倍。

是什麼原因造成了如此懸殊的差距呢?

追根溯源,主要是因為在養老金上實行了雙軌制度。

所謂雙軌制,主要就是指企業退休人員和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實行的差別待遇政策,企業退休人員參與社會養老保險,由社保基金統籌支付養老金。而公務員及事業單位人員則根據退休前崗位工資按一定比例發放退休金,同時給予住房補貼等名目繁多的變相加薪,公務員及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養老金由政府公共財政支付。

具體說來,我國城鎮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及"退休養老金雙軌制"的形成主要有三個階段。

一是傳統型養老保險制度的建立階段(1951-1978年),新中國成立至改革開放前期中國在退休政策上實行的是一軌制;

二是對養老保險制度實行社會統籌的探索階段(1978-1991年);

三是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的實踐階段(1991年至2014年)。國家率先對企業養老制度進行社會保障改革,實行企業和個人共同承擔為內核的"統賬結合"模式。機關和事業單位未列入改革範圍,依舊由國家財政完全撥付。這就形成了在養老制度上,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兩種截然不同的"雙軌"模式。

雙軌制實行的二十多年間,保障了公務員和企事業單位人員的特權,但是卻嚴重違背社會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原則,通過法律的形式人為製造貧富不均和社會兩極分化,嚴重加劇了社會矛盾,形成了公務員體系和企事業單位體系的特權壁壘,導致公務員的子女仍然是公務員、企事業單位人員的子女仍然是企事業單位人員的世襲“潛規則”。

除此之外,雙軌制還造成了四差問題:

一、養老金待遇相差懸殊 經過13年連調後,到2017年末,一般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多數在2300元到3000元之間。但機關事業單位平均養老金早已超過5000元~6000元。而且,由於此後的同幅增加,計算基數的差別,致使這一差距還在繼續加大。

二、醫療待遇相差不一關事業單位除享受著實報實銷的公費醫療外,還有免費體檢,而且醫療補貼很多。同時由於養老金存在差別,計入退休人員個人賬戶的醫療費也拉開了差距。

三、在多補貼上差異很大現在的機關事業單位享有許多補貼:如生活、水電、物業、通訊、醫療、住房、交通等。退休後除能享受養老金外,還能繼續享受在職時的許多補貼。而企業退休人員能享受的只有取暖費了,原單位效益好點的,逢年過節時給上幾百元的慰問金,就算很好了。而許多地方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還能享受城市文明獎、績效考核獎、城市創衛獎,就這三項加在一起,就相當於一般企業退休人員的全年的養老金了。

四、去世後的待遇差異全國各地不盡一致,企業退休人員喪葬費是十幾個月到二十個月的退休金,按平均每月2500元計算,也就50000元左右;而機關事業單位二十到四十個月的養老金,按每月5000到6000計算,也在20萬元以上,相差甚遠。

其中有55%的網民給出3分及以下分數,這也意味著超過一半網民對現行的養老金雙軌制嚴重不滿意。44.9%的投票者認為,公務員等人群不繳養老保險卻享受高額退休金,增加了國家財政負擔;另有30.2%的投票者認為雙軌制嚴重挫傷企業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實現“養老公平”已成為必須解答的社會課題。

2012年3月,養老金雙規制在全國"兩會"上引起代表委員們的關注和熱議,對養老體制進行改革、取消養老金"雙軌制"的呼聲高漲。

2015年1月14日,國務院發佈《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決定從2014年10月1日起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進行改革,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和個人共同繳費。

這標誌存在了近20年的養老金"雙軌制"的終結,近4000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將和企業職工一樣繳納養老金。

但是直到2018年,雙軌制還是沒有得到實際上的解決。

“養老並軌喊了那麼多年,也搞了5個試點,可總體進展緩慢,為什麼?”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公路工程諮詢總公司副總經理李志軍指出,養老雙軌制的根源還是在於行政體制中的“隱形障礙”--政府機關既是退休養老金政策的制定者又是受影響者。因此,只有在政府職能轉變問題上有所突破,實現政事徹底分開,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得以順利進行,養老金“雙軌制”才能從根本上破解。

就養老“雙軌制 ”的問題,在2018年全國“兩會”上,三位代表委員們齊發聲,要求廢除雙軌制度。

全國人大代表田浩榮向提交了《關於取消事業單位和企業單位的雙軌制的建議》。向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建議取消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單位的雙軌制,最大限度激發社會各階層的創造力,使社會更加和諧地發展。

“養老金雙軌制帶來的問題日益凸顯,改革勢在必行。”李志軍委員表示,事業單位改革牽涉面非常廣,是個極其複雜的系統工程。據瞭解,目前我國約有126萬個事業單位,事業單位從業人員約4000萬名(含退休職工),規模龐大,“這部分職工的權益也應該保護。”

張澤熙委員建議,應加快制訂到2020年為止的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接軌計劃,提出具體改革目標、時間進度和主要舉措,儘快落實責任,確保養老體制改革在規劃期內取得重大突破。

建議在十二五期間逐步取消國有企事業單位退休職工退休金雙軌制,並針對上世紀五十年代出生的退休職工群體出臺惠民政策,採取一次性或者分批補助,讓這部分群體經濟收入有所改善。

儘快為機關事業單位建立公職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將退休金分解成基本養老保險金與職業年金,放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金與工資增長掛鉤的機制,代之以與企業職工養老金計發辦法一樣的機制。

其實說了這麼多,關於政策上的問題,我們除了聲援之外並不能提供什麼實際上的幫助,但是作為職工群體的一員,不管廢除雙規制度何時能夠完成,我們首先要時刻關注自身的社保繳納情況,有斷繳的情況不要慌,儘快聯繫社會代繳機構補繳,養老金不管未來怎麼變,保證自己在退休時能夠繳滿15年,有個最基本的保障,滿15年後有條件的多繳長繳,未來的待遇肯定是更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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