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版共享单车新规出台,具体有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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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共享单车进入巢湖以来,为市民出行提供了便捷实惠,这是一种绿色安全的出行方式,但各种乱象也屡见不鲜。

由此巢湖市印发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实施方案》 。从经营条件、经营管理、风险防控等方面,对共享单车企业提出要求。

经济条件:

巢湖市从事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企业(以下简称“经营企业”),应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合理投放互联网自行车;接受主管部门的指导,根据监测报告调整投放规模、数量和区域。

投放的车辆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并安装卫星定位装置。

经营管理:

经营企业应对承租人实名制注册,并与承租人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敦促承租人履行安全文明骑行、规范车辆停放等义务;禁止向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注册、租赁服务;经营企业应当公布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经营企业应当配备专业的运营维护团队,做好维护和停放工作,及时清理违规停放车辆。

风险防控:

经营企业应当确立民事赔偿机制并向社会公示。为承租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承租人发生保险理赔时,经营者应积极协助办理。

经营企业收取押金、预付金,应当与企业自有资金隔离,在银行分别开立押金专户和预付金专户进行存放,专户资金不得挪用。经营企业还应当建立并告知用户押金、预付金退还制度和退还流程。

经营企业终止租赁自行车经营服务的,应提前20日向社会公告,妥善处理并依法退还押金、预付金等款项,完成所有投放车辆的回收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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