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在被公司辭退的時候怎麼樣維護自己的權益?

今天寫這篇文章是聽說夫人的同事被公司辭退,我非常氣憤,覺得很不公平,所以希望有關的人可以看到,能保證自己以後在工作上的利益。

夫人的這位資深同事兢兢業業、任勞任怨的工作多年,到最後落個被辭退的下場,我個人覺得這屬於惡意報復,因為大家都認為是新調來的主管搞鬼,為尊重個人隱私,暫且用櫻桃代替此人稱呼。

勞動者在被公司辭退的時候怎麼樣維護自己的權益?

在櫻桃出事之前,已經有兩個男同事被公司採取勸退的方式結束了多年的職業生涯,大家都很惋惜,同情的背後是一個公司以各種手段、各種理由裁員,這樣的手法有違人道主義,讓很多在職人員產生了心理陰影。這樣的不合理要求導致了家屬都跟著遭殃,新來的主管袁先生從調到此地每天言語諷刺地侮辱自己的員工和管理層人員,基本的尊重都沒有,一個男人連女人都不尊重,他也幹不成什麼大事。

櫻桃等人每天面臨的是不定時、無理由的各種加班,據我所知,這公司從來沒給過員工任何加班費,未經員工同意無償佔用員工私人時間,這算違法。

勞動者在被公司辭退的時候怎麼樣維護自己的權益?

勞動合同是證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最直接、最有效的證據。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沒有及時簽訂勞動合同,或者勞動者不慎丟失了勞動合同,會導致沒有足夠證據證明勞動關係的存在。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能蒐集到以下15條證據,即使沒有勞動合同也可以證明勞動關係。

1.應聘登記表、入職登記表、錄用通知書、面試通知短信等。

2.工作服、出入證、廠牌、工作證、技術認定證書、專業證書年檢記錄等能夠證明職務身份的證件。

3.工資單、工資收入證明、社會保險記錄單、企業年金單、住房公積金單或其他工資發放記錄等。

4.打卡記錄、考勤記錄、加班通知等。

5.其他勞動者的證言。

6.發表有自己作品的公司內部刊物、或者公司網站有關自己事蹟的報道。

7.工作記錄單、本人代表公司簽訂的採購合同、銷售合同,客戶業務記錄等。

8.由公司簽字的崗位職責說明書、薪資確認書、調崗通知書、解除通知等。

9.公司或者公司工會發出的本人的榮譽證書、獎狀、懲罰通知單、工會會員證。

11.與公司領導談話、工作情況的錄音、錄像。

12.財務借款單、報銷憑證等。

13.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工傷,交警部門調查詢問的筆錄。

14.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登記、詢問調查筆錄等。

15.信用卡賬單郵寄地址為單位。

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就是: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勞動者在被公司辭退的時候怎麼樣維護自己的權益?

如果單位炒你魷魚怎麼辦?

所以在合同期未滿的時候,單位說你明天不用來上班了炒你魷魚了,你可以主張單位按《中國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因為單位要是辭退你,應當要有合法的依據和理由,這個依據和理由要麼是有法律的明確規定,要麼是在勞動合同、公司規章制度中有明確約定。如何有合法的依據和理由辭退你,單位就可以不支付任何賠償。但是要是單位沒有合法的依據和理由辭退你,就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是要支付賠償金的。

但是呢,就算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如果走訴訟程序維權,經過勞動仲裁、一審、二審、執行階段,真正可以拿到賠償款可能已經是兩三年之後了。

到這裡我覺得勞動者維護自己的個人權益是正常的公民權利,如果一個公司違背了勞動合同法,那就是無視一個國家的法律法規,這樣的公司註定不會長久發展下去,也希望相關監管部門徹查,給勞動者一個公平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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