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人只求速死的明代“弹琵琶”,到底是一种怎样的酷刑?

“弹琵琶”衍生自大明,盛行于满清,所受此刑者,均受尽苦楚,呼天不应,叫地不灵,只求速死!此刑缘起于东厂,由锦衣卫“发扬光大”,时东厂所设刑具之多,酷刑之毒,实令人胆颤心跳。凡被锦衣卫拿办之人,只求速速早死,也免的遭受人间最痛苦之刑罚。那么“弹琵琶”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犯人只求速死的明代“弹琵琶”,到底是一种怎样的酷刑?

《明史》卷七十三《刑法志》曾记载此法:“其最酷者曰琵琶,施刑之时,百骨尽脱,汗如雨下,死而复生,如是者二三次,荼酷之下,何狱不成。”每次用刑下来,囚犯哀声震壁,血肉溃烂,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惨毒难言。"弹琵琶"之刑完全可以列为满清十大酷刑之首,创始于明代,是锦衣卫和东厂特务组织用于刑讯逼供的一种手段,由于太过残忍,史书记录隐晦。具体就是人犯脱去衣服,光身双手捆绑举上栓住,此时肋排凸献,仅一层皮和神经组织,用匕首类刀,如弹琵琶之牛骨拨片,用刀刃侧面在肋排上来回划拔,宛如拨弹瑟琶。区区数十字便以令人发瘆,更何况受刑之人。

犯人只求速死的明代“弹琵琶”,到底是一种怎样的酷刑?

天启5年(1625)锦衣卫老大许显纯奉魏阉人指示、审讯汪文言,以图取得供词,摧毁以铁骨铮铮闻名的东林党首领扬涟。许显纯喝令汪文言脱了衣服,两个锦衣卫用大弯铁勾从肋排穿入,一索子拉起离地,在汪文言惊天动地的惨号声中,一个酒气熏天的锦衣卫拿出私密武器一一铁絲刷,沾上桶中盐水,一刷子从背上横刷而过,顿时血肉横飞,鲜血迸溅,无从言状的痛苦令汪文言痛死过去!终于汪文言松了口说:你要我承认什么,我承认就是。许显纯欣喜万分,说道:"只要你说杨涟收取贿赂,作口供为证,就放了你"。短暂沉默以后,一个微弱声音响起:"这世上没有贪脏的杨涟"。

犯人只求速死的明代“弹琵琶”,到底是一种怎样的酷刑?

天启五年(1625)四月,杨涟下牢房,许显纯打得扬涟"下颌脱落,牙齿打完一地,供词依旧空白。许显纯用上铁刷,几次下来,体无完肤,史称:皮肉碎裂如丝!许显纯用铜锤砸扬涟胸膛,肋排寸断完。用装土布袋压身,居然不死,丧心病狂的许显纯用铁钉钉入杨涟耳朵,杨涟鲜血滿身,神志模糊,自知不久于人世,乃用指沾血,写下血书。血书的最后一句:大笑大笑还大笑,刀砍东风于我何有哉!后来崇祯继位,赐死魏阉,腰斩许显纯,客氏招供,得知魏阉赐死怀孕嫔妃,崇祯怒极,重新挖出魏阉砍去首级示众,许显纯凌迟千刀!

犯人只求速死的明代“弹琵琶”,到底是一种怎样的酷刑?

以此可见明朝诏狱之黑暗,爪牙之狠毒,刑罚之残酷,绝非人类所能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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