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进展:失信被执行人已履行义务,现将个人信息撒下。
案情介绍:原告万某诉被告桑某婚姻家庭纠纷一案,经林州市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2016)豫0581民初2837号民事判决:准予原告桑某与被告万某离婚;二、生子由被告万某抚养,原告桑永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被告万某抚养费36000元,林州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陈桑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相关法律文书,责令被执行人收到通知书后三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目前桑某已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桑某
性别:男
户籍所在地:林州市采桑镇
立案时间:2017年2月3日
执行案号:(2017)豫0581执522号
执行依据文书:(2016)豫0581民初2837号民事判决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林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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