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與付款會計處理及內控管理

採購與付款會計處理及內控管理

一:選擇供應商

(一)主要經濟事項

1:採購計劃制定

2:採購業務談判

3:選擇供應商

(二)會計核算規定

1:相關會計政策:在選擇供應商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如差旅費、辦公費、交通費等,應於費用發生時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2:具體會計處理:

核算時點:相關費用發生時

核算依據:費用報銷單、付款申請單、費用發票等附件

(三)內部控制

1:新增供應商控制

供應商新增時候,先由採購部向選定的供應商發送信息調查表,由供應商填寫回饋,並且將營業執照和相關認證發送採購部門。然後由採購申報原材料小批量試用,經批准後,將供應商寄來的樣品進行檢測,檢驗合格後,經過檢測部簽字確認,由評定小組對新增供應商進行綜合稽查現場評定(需要時),並出具評定報告。綜合評定報告和檢測結果,對供應商進行初次評定,評定合格,則評定小組人員進行簽字確認,確認供貨。最後由新增供應商提供報價,若價格合適,則訂立使用採購合同,並進行合同評審。

2:後續供應商管理控制

每年對供應商進行評審。由所有相關部門共同評審,主要包括供應商產品質量、供貨能力、使用情況和支付能力等。若考評不合格或者材料提供不合格,則填寫糾正和預防措施處理單,發出整改意見。如果考評不合格或者提供的材料連續三次出現不合格,則該供應商從各供應商名錄中剔除。供應商整改完成後提出申請,採購部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現場稽核,稽核合格才可恢復供方身份。

二:制定採購訂單

(一)主要經濟事項

1:簽訂採購合同、意向協議

2:編制採購訂單

3:erp系統設置

(二)會計核算規定

1:相關會計政策:在制定採購訂單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如通訊費、辦公費、文印費等,應於費用發生時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2:具體會計處理:

核算時點:相關費用發生時

核算依據:費用報銷單、付款申請單、費用發票等

(三)內部控制

1:對於重大的戰略性合同採用總公司規定的合同範本,合同審核單在經監審處、廠長批准的基礎上,還需要戰略採購部批准。日常採購計劃也根據月度排產會的生產計劃制定,確定供應商、貨品量及價格之後,由採購部門擬定採購合同,報送審批,依次經部門主管,最後由總經理批准。

2:ERP控制

ERP中採購訂單的控制主要是設計職權分錄和具體業務控制的管理。第一職責分離:管理層應當採取措施,權限的授予與工作崗位職責一致:創建採購訂單、創建供應商主數據、更改供應商主數據、確認供應商主數據變更。第二具體業務分錄與控制。創建採購申請與審批採購申請職責分離、變更採購申請與審批採購申請職責分離、創建採購訂單與審批採購訂單職責分離、變更採購訂單與審批採購訂單職責分離、創建採購單與在模塊處理供應商發票職責分離、審批採購單與在模塊處理供應商發票職責分離。創建採購單與採購訂單收貨職責分離、變更採購單與採購訂單收貨職責分離。

三:原材料採購、檢驗、入庫。

(一)主要經濟事項

1:採購原料

2:對原料進行計量和檢驗

3:原材料入庫

(二)會計核算規定

(1)相關會計政策:

A:在原料入庫前的檢驗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如檢驗材料費、員工成本等,一般計入製造費用;與研發項目相關的檢驗費用則計入“研發支出-費用化支出”。

B:以原料到廠並經過檢驗合格後,作為物權轉移標誌,確認加工原料或暫估確認原料。

C:收到原料而未收到發票情形下,應在月末根據暫估入庫清單等憑證對貨到票未到的原料進行暫估入賬。同時收到原料與發票情形下,根據發票金額確認加工原料採購成本,並確認進項稅額。

D:如果採用暫估衝回方式處理暫估,那麼每月初對上月暫估的原料做紅字分錄予以全額衝回;在取得供應商開具的發票時,根據發票金額確認原料採購成本。如果不採用暫估衝回方式,而是所有材料不管本月是否受到發票,都是通過暫估入賬,然後根據收到發票進行賬務處理。

E:原料採購成本是指從採購到入庫前所發生的全部支出,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以及其他可歸屬於採購成本的費用。對於採購過程中發生的原料毀損、短缺等,除合理的途中損耗應當作為其他可歸屬於採購成本的費用計入採購成本外,應區別不同情況進行會計處理:從供貨企業、外部運輸機構等收回的其他賠款等,應衝減所購原料的採購成本;因遭受意外災害發生的損失和尚待查明原因的途中損耗,暫作為“待處理財產損溢”核算,查明原因後再作處理。

(2)具體會計處理:

1:收到原料而未收到發票:

A:暫估確認物資:

核算時點:月末

核算依據:暫估入庫清單等

每月月底,由業務員從系統中導出已入庫但未收到發票物資的數據,編制《暫估明細清單》,由財務會計憑《暫估明細清單》在財務系統中手工進行暫估入賬,分錄如下:

借:原材料

貸:應付賬款—暫估

B:根據取得的發票確認原料和進項稅額:

核算時點:取得供應商開具的發票時

核算依據:採購訂單、採購發票、入庫單、質檢單等

如果採用暫估衝回方式處理暫估,那麼每月初對上月暫估的原料做紅字分錄予以全額衝回;在取得供應商開具的發票時,根據發票金額確認原料採購成本。會計處理為借:原材料 (負數) 貸:應付賬款-暫估(負數),然後根據收到發票 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 貸:應付賬款

如果不採用暫估衝回方式,而是所有材料不管本月是否收到發票,都是通過暫估入賬,然後根據收到發票進行賬務處理。

(三)內部控制

(1)入庫控制

材料送到後,由物流倉儲部門檢查物品數量,確認無誤,提出收貨申請,然後由質量檢測部門對貨品的質量進行抽樣檢查。質檢時由質檢員和複核員共同檢測以保證產品的質量合格,然後由專人將質檢情況錄入ERP系統,再由質檢處處長在系統中進行審批。在ERP系統中,只有通過檢測才能夠進入下一步驟繼續入庫。對檢驗合格的物資,辦理入庫。倉庫管理員需有稱重計量單,確認貨物數量正確,然後在系統中製作採購收貨憑證,並打印出來,由驗收方和收貨方共同簽字,然後在系統中錄入,確認收貨。收到發票後,將發票與入庫單、採購訂單進行三單核對,核對無誤後,財務部確認存貨及應付賬款。

(2)退料控制

對於檢測不合格的材料,檢測部門開具《不合格品處置單》,由檢驗部門簽字確認產品不合格,並提交生產經營辦尋求解決辦法。有生產經營辦和生產部門以及採購部共同商議,提出退貨或者換貨的處理辦法,由各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再交由採購部門進行處置,有規劃技術處監督。處置完畢,由兩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

四:委外加工

(一)主要經濟事項

1:簽訂加工合同

2:將加工原料運送到加工廠

3:支付加工費、運雜費等費用

(二)會計核算規定

1:相關會計政策:

A:簽訂加工合同過程中發生的會議費、差旅費、辦公費等,應於費用發生時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B:如果合同約定以委託加工,則按照如下規定進行會計處理:委託加工物資的實際成本應包含:①:加工過程中實際耗用的原料成本;②:支付的加工費;③:支付的稅金,包括委託加工物資應負擔的增值稅和消費稅(僅指屬於消費稅應稅範圍的加工物資);④:支付加工物資的往返運雜費。⑤:對於加工物資應負擔的增值稅,凡屬於加工物資用於應納增值稅項目並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可將這部分增值稅作為進項稅額,不計入加工物資的成本;凡屬於加工物資用於非應納增值稅項目或免徵增值稅項目的,以及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應將這部分增值稅計入加工物資的成本。

2:具體會計處理:(以下以某產品需要經過兩個委外加工環節的處理)

(1)第一加工環節

A:外發材料

借:委託加工物資-材料

貸:原材料

B:支付加工費

借:委託加工物資-加工費

貸:應付賬款-暫估應付款

收到發票下推應付

借:應付賬款-暫估應付款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

貸:應付賬款

C:委外加工入庫

借:庫存商品-半成品

貸:委託加工物資-材料

委託加工物資-加工費

(2) 第二加工環節

A:外發材料

借:委託加工物資-材料

貸:庫存商品-半成品

原材料

B:支付加工費

借:委託加工物資-加工費

貸:應付賬款-暫估應付款

收到發票下推應付

借:應付賬款-暫估應付款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

貸:應付賬款

C:委外加工入庫

借:庫存商品-半成品

貸:委託加工物資-材料

委託加工物資-加工費

五:付款結算

(一)主要經濟事項

(1) 向供應商、加工廠商支付貨款

(2) 供應商對賬

(二)會計核算規定

相關會計政策:

A:存在預付物資採購款的,應當在預付相關款項時,借記“預付賬款”科目,期末進行重分類調整。採用系統自動生產分錄時,期初借記“預付賬款”科目,系統採購入庫自動生產分錄計入“應付賬款”科目,進行應付賬款與預付賬款的科目核銷處理。

B:支付物資採購款時,衝減相應的應付賬款。

(三)內部控制

(1)憑證單據管理控制

採購部門在收到供應商開具的發票之後,編寫付款計劃且有部門負責人和總經理簽字,然後連同採購訂單、採購收貨憑證和付款計劃一同交予財務,財務檢查是否有以上三樣且是否數額正確,並檢查付款計劃是否由各部門及總經理簽字,由以上三者則做憑證入賬,然後付款。

(2)款項支付流程控制

公司與供應商簽訂合同後,根據合同條款約定需要支付定金或者預付貨款,需要採購員填寫《借款申請單》,經部門領導、廠長、財務處審批後進行付款。一般支付定金後供應商開始生產原材料,預付貨款後供應商進行發貨,公司嚴格按照合同條款與供應商進行業務往來,各採購員對各自負責的供應商進行持續跟蹤。財務處有責任對預付賬款進行監督管理,及時清理大額或者長賬齡的預付款項。 財務部在收到請款部門提交的經審批的《付款申請書》,會計對發票、入庫單、採購訂單等原始憑證的合法性、真實性進行審核後,在財務系統中製作憑證,交由財務主管進行復核,複核無誤後交由出納或者銀行會計進行支付。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