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聘送餐員“被貸款”買電動車

应聘送餐员“被贷款”买电动车

“餓了麼”平臺送餐員:

公司承諾免費配電動車

卻變成員工自己按揭購買

一輛車最終要付七千多元

“餓了麼”西安小寨辦公點:

是為了防止員工幹幾天跑了

應聘送餐員卻陷入車貸

一輛電動車共需支付7千多元

王先生說,他年初應聘“餓了麼”送餐員,面試後,工作人員給他開了個條子,讓拿著身份證、銀行卡去西安北關一家摩托車車行提車。到指定車行後,車行工作人員提示他手機操作,辦理過程中還得提供直系親屬做擔保人。

一切手續都是車行工作人員通過網絡操作。操作完成後,工作人員沒有開任何出售發票,只要求把身份證交到車行押一個星期。王先生稱,由於他入行正逢餐飲行業淡季,幹了一個多月後,他提出離職,這時“餓了麼”工作人員提出,他用的電動車是他自己貸款買的。

自己貸款買了一輛新電動車?王先生算了一下,每月還貸款300多元,18個月才能還完,這樣算下來一共需要支付7000多元。當初他一個人到“餓了麼”的指定車行辦理手續時,車行工作人員稱餓了麼公司已經墊付了700元首付款,他本人不用交錢,那700元會在他當月工資里扣除。當月他的工資裡也的確被扣除了這部分錢。當初他是相信“餓了麼”這樣的大公司,只要靠勞動就能賺到辛苦錢,沒想到會背上18個月的車貸。他到市場諮詢過價位,他的電動車頂多2300元左右,竟然連本帶息花了7000多元。他還特意請銀行工作人員算了一下費用,銀行工作人員稱,利息高得離譜。

實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下,王先生辭職了,把車輛低價轉讓,剩餘的錢向朋友借錢後一次性還清了。

王先生說,當時車行工作人員操作完成了,他提出如到時無法還錢怎麼辦?車行工作人員稱,車行不怕還不了錢,公司有專門追債的。

車行工作人員幫助操作手機

不知道貸款全由自己支付

劉先生說,之後“餓了麼”工作人員將他帶到八里村北門口一家電動車行。車行工作人員要了他的身份證和手機後進行操作。在提供一個最親近的人的電話後,車行工作人員稱車手續已經辦好,到門口和工作人員拍了合照。照完後,“餓了麼”工作人員跟劉先生說:“這車是以‘餓了麼’公司的名義買的,你才能有車。”取車時,車行老闆給了他一張收款收據,稱“這車就是你的了,騎走概不退車”。

劉先生稱,電動車車價3980元,分期付款每月連本帶息441.29元,12個月還清,這樣算下來,總價為5000多元,當初辦手續時,他並不知道這些貸款全得由他自己支付。

電動車市場價3980元

按揭下來得7000多元

>>律師觀點

公司做法違反《勞動合同法》

北京市康達(西安)律師事務所王嘯律師認為,“餓了麼”平臺公司作為用人單位,已經有以下明顯違反《勞動合同法》的情形: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條件。工作崗位、地點、勞動工具等屬於法律規定的勞動條件內容。承諾為送餐員免費配備電動車,則作為勞動工具的電動車已經構成勞動條件之一,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二、違反《勞動合同法》第八十四條精神,變相使勞動者以“按揭貸款”承債的方式,作為擔保手段。

三、訂立勞動合同時違反誠實信用的原則,沒有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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