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鬼薔薇聖鬥事件

1997年,在日本兵庫縣神戶市發生一件極其殘忍,暴力血腥的兒童連續殺人事件。之所以稱為兒童殺人事件,是因為受害者均為小學生,其中兩人死亡,三人重傷。手段極其殘忍,屍體還被分屍,肢解,犯人還公開發挑戰信件給媒體。當時殺人事件對日本的社會照成極大的影響,後來兇手被逮捕,誰也沒想到居然是一位長相俊美的14歲少年,甚至還出現一些兇手的愛好者。由於兇手在信件裡自稱是"酒鬼薔薇聖鬥",這起血腥暴力的事件又被成為"酒鬼薔薇聖鬥事件"。

酒鬼薔薇聖鬥事件

酒鬼薔薇聖鬥事件經過簡介

1997年2月10日,兩名小學女生被人用橡膠錘攻擊,其中一人身受重傷。

同年3月16日,一名小學女生被人用鐵錘殺害,另一名小學女生被人用小刀刺傷腹部,身受重傷。

同年5月24日,一名小學男生被人徒手掐死,遺體頭顱被切斷帶走。

同年6月28日,兇手被逮捕。

酒鬼薔薇聖鬥事件

事件詳情以及破案過程

1997年5月27日早6點40分,前來打開校門的教職工發現了頭顱。當時頭顱被端端正正地放在地上,面部朝向通往校門的路,來上學的學生一眼就能看清楚這到底是什麼。而且頭顱本身也受到了嚴重損壞,從嘴角到耳朵被人用利刃切開,眼部被劃上了X字印記,頭頂還留下了被多次切割的痕跡。

酒鬼薔薇聖鬥事件

被放置了遺體頭顱的學校

被放置了遺體頭顱的學校照片

“酒鬼薔薇聖斗的遊戲要開始了。各位愚鈍的警察諸君,試著來阻止我吧。關於殺人我感到非常的愉快。好想看到人的死亡。用死亡來制裁骯髒的蔬菜吧,用流血來制裁我經年累月的怨恨吧。———SHOOLL KILL,學校殺手酒鬼薔薇。”

酒鬼薔薇聖鬥事件

事件一出,兵庫警方投入3500名調查員和400名機動隊員,立刻開始著手調查,同時查找有沒有其他同類案件。最上面說的兩起用橡膠錘和鐵錘傷人的案子就是這樣被關聯在一起的。此外,警方還從距離屍體約500米的山上發現了沒有頭的遺體。

警方根據蒐集來的上千條線索,得出兇手應該是20~40歲之間、身高170cm的男性。但因為案子實在太過兇殘,所以他們嚴查每一個可能和案件有關的人,甚至連小孩子都沒有輕易放過。

而且警方還發現,這名少年的衣服上沾了不少已經發黑的汙漬。雖然疑點重重,但因為少年的年齡和身高與之前警方分析的兇手形象完全不符,所以只是簡單記錄了一下他的姓名住址,就放他離去了。

酒鬼薔薇聖鬥事件

原文內容

原文內容

因為新的調查方針指出兇手也可能是小孩子,所以之前那位表現異常的14歲少年被列入搜查對象。

警方通過少年所在學校提交的手稿進行了筆記比對,又拿著少年的照片去給前兩起傷害案件的倖存者指認兇手。當其中一位倖存者表示就是這個人攻擊了自己的時候,警方開始正式鎖定這位少年為嫌疑犯。

同年6月28日,調查員進入了少年的家中,在其中找到了犯案工具,少年也被正式逮捕。

但受到日本少年法的保護,警方並沒有公開少年的真實身份。媒體也只能將他稱作是“少年A”或“酒鬼薔薇聖鬥”。

少年A表示,小時候他一直父母、兩個弟弟以及祖母生活在一起。隨著最愛的祖母去世,少年A對死亡產生了異樣的執著。為了理解什麼是死亡,他從小就在嘗試解剖青蛙和蛞蝓。在小學六年級的時候,他已經開始殺害貓和鴿子了。

少年A認為,自己體內居住著另一個自己,這個分裂出來的他就叫作“酒鬼薔薇聖鬥”。同時,他還自己創造了一個“神明”,並開始瘋狂加以信奉。

上初中後,殺害小動物已經無法滿足他了。他開始對身邊的同學施加暴力,並拿上鐵錘攻擊了最初那幾名小學生。

少年A對警察說,為了理解死亡,必須先學會創造死亡。所以第一階段,他希望試驗一下人的承受能力到底有多強,所以才選擇了這些無力抵抗的小學生下手。

酒鬼薔薇聖鬥事件

少年A筆下的“神明”

少年A筆下的“神明”

少年A向警方供述,所有受害者都是他隨便碰上的,並沒有什麼私人恩怨。而被割掉頭顱的男孩子曾經和少年A打過照面,再加上身材比較矮小,所以很不幸地被少年A給盯上了。

犯案當天,少年A約男孩子一起上山玩,在山上趁其不被掐死了對方。之後他把遺體隱藏在了山上一個隱蔽的角落,並於第二天拿著鋸子鋸掉了遺體頭顱。

少年A表示,他覺得遺體頭顱裡似乎還有靈魂存在,所以就拿出小刀劃傷頭顱,以此來驅趕“靈魂”。而後,他把切斷的頭顱放進垃圾袋,甚至還喝了一口頭顱斷口處流出的血。他認為“自己的血很骯髒,所以要通過飲用純潔孩童的血來清淨自己的血液”。

值得一提的是,少年A每次犯案後,都會在自己的日記裡向“神明”進行彙報。

例如“今天進行了神聖的實驗”(用錘子打傷小學女生),“在神明的庇護下,自己才不會遭到逮捕”,“自己現在已經14歲了,是時候執行神聖的儀式,並被賜予聖名”等等。

酒鬼薔薇聖鬥事件

日記原文

日記原文

事件的後續發展

1997年6月29日,少年A因殺人和遺體損壞的嫌疑被移交至神戶地方檢察廳。

1997年7月24日,警方要求少年A的家屬向被害者家屬道歉。期間警方表示,絕不可能是錯誤逮捕,如果真的冤枉了他,那兵庫縣警肯定會自此不復存在了。

1997年7月24日,媒體報道,少年A表示非常懊悔。但他並不是在懊悔自己犯下了兇案,而是懊悔沒能把頭顱固定在校門上,沒能完成自己的“作品”。

1997年10月13日,神戶家庭裁判所判定將少年A送到少年感化院進行診斷。少年A被移送至“關東少年感化院”。

2004年3月10日,已經成年的加害男性從少年院退院,踏上重回社會的道路。日本法務省向受害者的家人傳達少年A假釋退院的消息。

“酒鬼薔薇聖鬥事件”讓整個日本社會進行反思,日本教育制度的不完善,日本學生過於繁重的學習壓力,日本過多的暴力、恐怖、情色的視頻和漫畫內容,都讓日本學生處於一種非健康的身心狀態,很容易便心裡發生扭曲。2000年,日本國會因為這次的事件,將犯罪刑責的最低適用年齡從16歲降至14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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