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很穷,但会倾其所有去爱你

我是很穷,但会倾其所有去爱你

01

直到我看见这座城市的大型书店,纷纷在门口摆放我的招牌介绍,上面写着“新晋作家肖泽”的时候,我才敢确定,这不是我每晚都在重复的梦,而是真的现实。

我成功了,拿到了一笔丰厚的稿费,可以给我最爱的女孩买下任何一款她喜欢的戒指。钻石的、黄金指环的、玉石镶嵌的,可我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送她戒指的权利。

两年前的那晚,我鼓起勇气去找她的时候,发现她已经新交了一个高富帅男友,可我还是想赌一次,赌我们之间还有爱情。

我从兜里掏出她曾很喜欢的那枚素圈戒指,举到她面前说:“小希,你想要的戒指,我做到了。”

哪怕眼里残留着抹不开的忧伤,我依然逼迫自己牵动嘴角,绽放最温柔的笑,一字一顿对我爱的女孩,许下一辈子最庄严的承诺:“我们结婚吧!”

她没有答应,只是问我哪里来的钱。我低着头,不敢直视她的眼睛,我不想让她知道,我给人做枪手。

空气里弥漫着浓重的沉默,夜色压抑得让我不知所措。我最后还是选择了实话实说。

“我把书卖了。”

我看见她惊讶的眼神,然后开始止不住地掉眼泪,哽咽着让我坚持自己的梦想。

最后,她把我狠狠推开,直言不会和我这么穷的人在一起,说李奕买得起比这枚戒指贵十倍百倍的东西,而我只有自己的小说梦。

原来,在物质面前,爱情脆弱得不堪一击。

02

我一个人失魂落魄地回到出租屋,后知后觉发现戒指不在了。

想来,是丢在了她家楼下。这样也好,没有主人的物件,留着也只会令人伤心。

其实,我忘了和她说:“卖书的钱还有一点,我租了房子,搬出了地下室,我们不用和别人争公用厕所了。”

她说得没错,李奕能给她更好的生活,那是我用尽力气也无法企及的高度。

和我在一起,我能给她的,就是一间出租屋。

我不敢联系她,害怕她过得好,会更加觉得离开我的决定无比正确。

我怕她过得不好,但我没有能力许诺她美好的未来。

是我懦弱,我承认。

直到今天,我才敢鼓起勇气给她发短信,我无意打扰她的生活,只想见她一面。

我答应过她,等我的新书签售的时候,第一本书要送给她。

犹豫了好久,字眼斟酌再三,语句打了又删,我才按下发送键。

内容很简单:“来我的签售会吧,我想见你。”

有些人,早已刻在灵魂里,时间冲不淡回忆。

我是很穷,但会倾其所有去爱你

03

第一次遇见小希,是在学校的宣传栏。

那时,我一门心思铺在写作上,写诗歌写小说,作品经常被发表在北京当地有名的杂志上。

学校的宣传栏专门有一个小说专栏,用来更新我的作品内容。

有一次路过,我看见一个女孩正在读我的最新小说。一边阅读还一边出声惊叹:“一个男生是怎么写出这么多脑洞大开的故事的?”

她粉唇微张,一张俏丽的瓜子脸被夕阳晕染上淡淡的光芒,水汪汪的大眼里一片潋滟之色。

我心想,是个挺漂亮的小迷妹。不过当时我没怎么上心,毕竟被同学称为“大作家”的我,不缺美女的青睐。

后来在图书馆,我坐在角落里对着电脑写稿的时候,她悄悄坐在我旁边。

每次趁翻书的空隙,她都偷偷打量我。我低头掩饰笑意,假装认真地盯着屏幕。

其实,我的脑海一片空白,手指没有敲出一句完整的对白。

突然想逗逗这个女孩。我不经意扭头,注意到她神色慌张,一秒的对视后,脸庞灿若云霞。

我忍不住捂嘴偷笑,凑近她,情不自禁问出那句老套的开场白:“美女,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她愣怔地望着我,那一刻,那双亮如星子的眼,像漩涡一样吸引着我的心往下沉。

04

我的新一期小说更新的时候,也不知什么原因,我总觉得能在宣传栏看见她。

鬼使神差的,我便走到了宿舍楼下。

她果然在,正津津有味地读着我的新作品,丝毫不受楼下人来人往的打扰。

我走过去拍了一下她的肩膀,笑着说:“原来是在这里,怪不得这么眼熟。”

那是我第一次想要靠近一个女孩,我用轻描淡写的语气,暗示她我一直有留意她。

害怕被她发现我眼里的情意,我扯着玩世不恭的笑容,故意不把目光放在她身上。

久久的沉默,她率先打破尴尬的气氛,称赞我小说写得真好。

一脸真诚的模样,水洗的脸庞如羊乳一般洁白光滑,我被这纯净的美晃了心神。

我用笑容掩饰自己的失态,忐忑地问她是否喜欢。

她好像怕我不相信,重重地点了一下头,忙不迭地说喜欢。

这么可爱的女孩子,我承认我动了心。我俯身凑近她,看着她的眼里倒映着我放大版的脸,忍不住在她的嘴角,落下轻柔的吻。

呢喃道:“我也喜欢。”那个“你”字,我没有说出来,但我明白她知道。

05

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我真的很开心。

她是一个很懂事的女朋友。我告诉他我的梦想是出版一本自己的小说,所以很多时间会花在看书和写作上。她不吵不闹,也不像其他女孩会大发脾气,抱怨男友陪自己的时间太少。

我们的约会地点只有图书馆,我看书,她看我。从晨光微熹一直到落日西沉。

看书的时候,我会用闲着的手握住她绵若无骨的手掌,她愣怔几秒后,脸会变得通红。

她害羞的样子真的很美,后来我总是不厌其烦地玩着手牵手的游戏。她嘟嘴假意嗔怒,我握紧她的手,满脸温柔。

彼此望着对方的眼里,是藏不住的浓情蜜意。

那个时候的我们,真的就像青春小说里描绘的一样,有着单纯的小美好。

我是很穷,但会倾其所有去爱你

06

毕业就像一个魔咒,它摧毁了我们浪漫旖旎的爱情。

那时候我们住在北京的一个地下室里,没有独立的卫生间和淋浴室,每天和十几个人争到怀疑人生。

我选择做全职作家,朋友们都说我疯了,只有她一如既往地支持我。

她在外企做翻译,每个月的工资有七千多块,但在北京这样一个国际化大都市里,不过万的工资根本不够活。

我也明白自己的选择太过于破釜沉舟,可写作是我的爱好,我怕自己没有全力以赴,一段时间过后就会完全丢掉梦想。

她让我别顾虑太多,专心写作,我这么有才华,一定会成为大作家的。她说我的第一本新书签售会的时候,她要做头号粉丝,拥有我亲笔签名的第一本书。

我笑着答:“好。”

可实现梦想,不是光有才华就可以的,还要有粉丝拥护。

我在网络平台做写手,每天写几千上万字,可是没有人看。每个月只有一千多块的全勤费,连房租都付不起。

每次我们发工资的时候,她都盯着工资卡里的数字,说要是能像小时候改分数一样,把钱改多一点该多好。

有一次我陪她散步的时候,她盯着一家首饰店里正打特价的一款戒指。简单的指环上镶着一圈闪闪发光的小钻,很简单但却很有气质。

她停住脚步,扯着我的衣袖,小心翼翼地说:“以后你就用它来和我求婚吧,还要独一无二只属于我们的那种。”

我不敢告诉她,就连打折的戒指我都买不起,可我还是笑了笑,跟她说:“好。”

07

三年了,我的写作事业毫无进展,一家又一家出版社的退稿信,让我开始怀疑自己当初的选择。

还有,那种梦想被凌迟的痛,让我变得焦躁不堪。

我开始没日没夜地写,除了写作什么事也不干。没有收入,她只能做很多份兼职来养家。

下班后给学生补习英语,周末去博物馆当英文解说员,还要料理好所有的家务。

我不是不知道她的辛苦,可不知道为什么,她越是把家里打扫得一尘不染,我就越是想把一切都弄乱。

打扫得再干净又怎样,地下室始终是地下室,阴暗而潮湿。

地上全是我丢的废纸,她生气却强迫自己冷静的样子,全然没有当初可爱伶俐的模样。

都是我没用,才连累她和我一起受苦。我忍不住问她:“是不是觉得我很没用。”

她说从来没有,可我不相信。

以前她认真的表情,现在一次都没有出现过。

直到有人要高价买我的小说,而我犹豫不决的时候,她一直劝我把小说卖掉。

我辛辛苦苦写出来的成果,要被冠上别人的名字问世,我不愿意。

“反正没人看,不如先卖了吧!”这句话,就是压死我的最后一根稻草,她提醒我,离开校园后,我写的东西,压根没人看。

我本来是想让这本小说成为我的第一本新书的,我答应过她要给她签名的。

现在,她好像忘记了自己曾经说过的话。

我压制不住自己的怒意,歇斯底里地朝着她大喊:“滚!”

她哭着跑出了家门。

08

情绪稍微平复下来后,我担心她的安危,抓起一件外套就出了门。

可是,已经找不到她的身影。

我找遍了每一个她可能会去的地方,问遍了她可能会找的朋友,都没有找到她。

我找了她一夜,第二天回去的时候,收到她的短信:“分手吧!”

三个字的信息,我好像用了一生才看完。

我想,给不了她好的生活,不如放她自由。

但我错了,房间里全部都是她的身影,挥之不去。我忍住不去找她,到底没忍住三个月。

在小区楼下的时候,我看见送她回家的男孩开着最新款的保时捷跑车,她慌张地让那个男孩快走的时候,我真的很想转身离开。

到底还是想赌一把,我向她求婚,她开口拒绝。

她说我穷的时候,我好想告诉她:“我是没有李奕有钱,可我会倾其所有去爱你。”

当她开口问我钱从哪来的时候,我恍然明白,一个靠当枪手卖小说才能买得起打折戒指的前男友,和一个从来不用为钱发愁的富二代男朋友,高下立现。

我黯然离开,只希望她能过得幸福。

我离开了北京,来到了上海,马不停蹄地写着一部又一部的小说,从科幻领域转型为青春文学,笔下的每一个女主角,或多或少都有她的影子。

读者问我小说里的故事是不是真的,我说那曾是我的记忆。

09

我成功了,言情界称我为“最会写爱情的男作家”,各种头衔和名誉接踵而来。

曾经我向那个女孩描绘的未来,我实现了,她却不在了。

经纪人打电话问我签售会地点选择哪里的时候,我舍近求远,选择了和她一起待过好多年的北京。

我只是想让她看见我的消息,我想再见她一面,仅此而已。

她应该,已经是李太太了吧!

签售会当天,我紧张得手心冒汗,在熙熙攘攘的会场里搜寻一个有一个相似的背影,一次次燃起希望,又一次次失望。

几乎绝望的时候,我看见她逆光走来,艰难地往前挤。右手的无名指上,素圈戒指发出熠熠的光。

我拿起亲笔签名的第一本书,穿越人潮拥挤,递到她手中,告诉她,戒指里刻着我们名字的字母,是独一无二的,书亦是。

最后的落款,我亲笔写着:“五年前承诺读者小希的新书”。

我怕她已经成为别人的妻,所以用了最普通的称谓,现在,“读者”可以替换成“挚爱”了。

我知道,我丢失的爱,回来了。

我是洋芋丝丝,一个爱写情感故事的菇凉

大部分的故事,在生活里都有原型

我只想告诉你,爱情不止一种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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