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动态」敦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连续行政拘留六名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

「交警动态」敦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连续行政拘留六名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以及局党委就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各项指示精神,全力预防交通事故发生,敦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三反一查”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行动,不断调整勤务计划,精密布置警力,加大查处力度,以更严态度、更强措施查处无证、无牌、酒后、改装车辆上路等易引发交通事故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今日连续行政拘留五名无证驾驶、一名使用变造、伪造行驶证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

案情一

  2018年3月26日15时,违法行为人康某某无证驾驶甘FQ**98号“长城”牌轻型普通货车,沿国道215线由西向东行驶至国道215线157公里(党河公安检查站)处时,被执勤交警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及《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康某某罚款壹仟元并处行政拘留十日。

案情二

  2018年4月19日23时,违法行为人雒某某无证驾驶甘FR**45号“俊派”牌小型轿车,沿永安路行由南向北行驶时,被执勤交警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及《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雒某某罚款壹仟元并处行政拘留十日。

案情三

  2018年4月28日9时,违法行为人姚某某无证驾驶鲁R***56号“欧曼”牌重型厢式货车,沿国道215线由北向南行驶至106KM处(东沙门公安检查站)时,被执勤交警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及《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姚某某罚款壹仟元并处行政拘留十日。

案情四

  2018年5月2日23时,违法行为人王某无证驾驶甘F***00号“大众”牌营运小型客车,沿永安路行驶至古城北路东时,被执勤交警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及《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王某罚款贰仟元并处行政拘留十五日。

案情五

  2018年5月2日23时,违法行为人武某某无证驾驶甘FK**79号“长安”牌小型普通客车,沿国道215线由西向东行驶至国道215线157公里(党河公安检查站)处时,被执勤交警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及《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武某罚款壹仟元并处行政拘留十日。

案情六

  2018年4月23日14时,违法行为人何某某因伪造、变造的机动车行驶证驾驶陕D**78挂号"华宇达"牌重型厢式半挂车沿国道215线由西向东行驶至国道215线157KM处(敦煌市党河公安检查站)时,被执勤交警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及《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九十条第二项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何某某罚款肆仟元、处行政拘留十日并收缴伪造、变造的陕D**78挂号"华宇达"牌重型厢式半挂车行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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