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指扶貧領域突出問題 重拳整治基層“微腐敗” 市委巡察辦將開展專項巡察

據介紹,本次巡察範圍,對全市109個鄉鎮(街道)黨組織開展專項巡察,做到全覆蓋。同時,向上對部分涉及扶貧領域項目和資金的區縣主管部門,向下對部分重點村(社區)黨組織,開展延伸專項巡察。聚焦村(社區)兩委負責人、鄉鎮所(站、隊)長、區縣直部門股長(主任)、鄉鎮中小學校長、鄉鎮衛生院院長等“小五長”。巡察重點,聚焦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幹部“弱缺不”“淡渙松”問題;聚焦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聚焦“慢作為中梗阻、不擔當”,在環境保護、項目推進、政務服務等領域責任不到位、工作不落地、整改不落實、承諾不兌現等問題;聚焦扶貧領域履責不力、監管不嚴,在農村低保、危房改造中優親厚友、虛報冒領,在村級工程建設中進行利益輸送,在村(社區非生產性開支中虛列支出、貪汙侵佔等問題;聚焦涉黑涉惡“關係網”“保護傘”,嚴查基層黨員幹部涉黑涉惡等問題;聚焦防災減災救災工作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

巡察方式,由市級專項巡察組和區縣委巡察組共同實施,採取方式有四種,一是市縣聯動。市、區縣委巡察機構要按照統一時間、統一內容、統一要求同步開展,實現同頻共振。二是提級巡察,市級專項巡察組以扶貧領域為重點抽取全市30%左右的鄉鎮實施提級巡察,並巡察部分涉及扶貧領域項目和資金的區縣主管部門,有針對性的抽巡部分村(社區)。去年市級專項巡察組已經巡察的鄉鎮(街道)和區縣主管部門,今年不再安排巡察。三是交叉巡察,從每個區縣巡察機構抽調4名巡察干部組成交叉巡察組,分別編入各市級專項巡察組,在市級專項巡察組的領導下開展滾動式交叉巡察工作。四是區縣巡察,剩餘的鄉鎮(街道)和部分村(社區)的巡察由區縣委巡察辦自行組織實施,高新區由區紀工委組織實施。

會議要求,市級專項巡察組要在6月5日前完成進駐工作,6月30日前完成對全市309%左右的鄉鎮、部分涉及扶貧領域項目和資金的區縣主管部門以及部分村(社區)的巡察;各區縣委巡察機構要在6月30日前完成剩餘的鄉鎮(街道)以及部分村(社區)的巡察工作。原則上一個鄉鎮(街道)的巡察時間為2天,村(社區)的巡察時間為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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