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放管服”改革,茌平縣重塑政府採購流程

茌平縣按照要求實施政府採購計劃備案管理,重新制定了政府集中採購項目辦理具體流程,強化採購人的主體責任,實現監管方式轉變,積極推動政府採購管理從程序導向型向結果導向型轉變,實現物有所值的採購目標。

一是簡政放權,引導採購人的內控建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及實施條例的要求,茌平縣下發了《茌平縣政府採購操作規程》,同時轉發了《山東省政府採購預算單位內部控制管理規範》,要求全縣預算單位建立完善政府採購控制管理工作領導機制,嚴格執行崗位分離制度,明確內部採購管理部門,保證政府採購內部控制建設貫穿決策、執行和監督全過程,從源頭上築起反腐的防火牆。

二是重塑流程,強化採購人的主體職責。按照茌平縣政府採購操作規程》的框架要求,全縣進一步細化明確了《茌平縣集中採購項目辦理流程》,明確了政府採購當事人的職責,尤其是強化了採購人的主體責任,明確了從政府採購預算編制與執行、採購需求制定、政策功能落實、採購人信息公開、履約驗收、廉潔自律方面的責任依據與責任風險,增強採購人執行採購的自覺性與主動性,推動採購人依法開展政府採購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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