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物價局:居民天然氣價格暫不調整

問:我省居民天然氣銷售價格是否將於6月10日起同步調整?

答:天然氣門站價格是指城市燃氣企業或者下游用戶在天然氣長途運輸管道下氣點(門站)的購氣價格。天然氣銷售價格是城市燃氣企業向居民等終端用戶的售氣價格。由於歷史原因,長期以來居民和非居民天然氣門站價格不同價,居民用氣價格長期低於供氣成本,價格成本倒掛,不能反映供求,價格信號失真,缺乏彈性。這次天然氣價格改革,就是要從價格機制和價格水平上解決上述歷史遺留問題。

居民天然氣門站價格8年未作調整,如何對門站價格調整進行疏導,我省同其他兄弟省份一樣,還需做大量前期準備工作。目前,省物價局正按照國家發改委的統一部署,測算、研究制定指導全省的實施方案,待方案成熟後還需上報省政府審批,才能印發各地貫徹落實。省物價局的初步思路是:重新核定省內管道運輸價格和配氣價格工作未完成的地方,一律不得調整終端銷售價格。此外,銷售價格調整必須履行聽證程序。召開聽證會前,各地價格主管部門一定會提前發佈聽證公告,公佈價格調整方案,充分聽取社會各方面的意見。

綜上所述,6月10日是調整起始日,各地調整天然氣銷售價格還有很多程序性工作要做。廣大居民不要相信各種傳言,避免造成各種不必要的恐慌。

問:這次改革會對居民生活造成多大影響?

答:按照國家發改委通知安排,6月10日起國家下達我省居民天然氣門站價格為1.84元/立方米。根據我省各地天然氣來源不同,各地居民天然氣門站價格上調幅度也不一樣,最高的地方上調近0.3元/立方米,最低的上調近0.1元/立方米,均低於全國門站價格最大調整幅度0.35元/立方米。

據目前初步估算,全省各地銷售價格調整幅度整體上會低於當地門站價格上調幅度。即使等額傳導,對城鎮居民家庭,按平均每月每戶生活用氣20立方米左右測算,每月增支不超過6元,對居民生活影響較小。對於城鎮低收入群體,將給予適當補貼,保障其基本生活。

問:如果燃氣公司限購怎麼辦?

答:居民用氣終端銷售價格調整前,燃氣企業不得擅自停氣或臨時增加限購措施,特別是去年冬季出臺限購措施的城市,今年冬季不得在原有措施基礎上加碼。

■新聞鏈接

呼籲市民理性按需購氣

昨日,武漢天然氣公司和武鋼江南中燃先後發佈“告客戶書”稱,未接到省市相關部門關於價格調整的文件或通知,請廣大市民理性對待,按需購買天然氣。

業內人士介紹,武漢市天然氣氣價執行同城同價,價格調整需要由政府執行價格聽證、企業成本審核等一系列規範程序。氣價如需調整,不會在近期短時間內完成,請用戶不必產生搶購囤氣等恐慌心理和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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