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较真”间接要了别人的“生命”

在生活中,因小事而发生“命案”的事件不在少数。吵架动个嘴皮的功夫,人就去世了,而对于这类案件法院怎么判?

【案例】:因小事引发的大“悲剧”

最终 法院判决刘某酌情承担死亡赔偿金为7万余元;结合参与度15%,酌情确定丧葬费为4558.60元。

他的“较真”间接要了别人的“生命”

【律师解析】:

本案中,郑某死亡的诱发因素是与刘某产生纠纷过程引发的,且刘某在得知妻子与王女士因“漏水一事”已化解矛盾,本应该相安无事,但相反刘某又再次上楼与郑某发生争执,激化矛盾,最终导致悲剧的发生。对于法院鉴定此案刘某的参与度为5%-15%,虽然法律上并未明确规定关于“损伤参与度”的判定,但参与度鉴定意见体现着医学上就因果关系程度的判断。

而且引发损害的主要原因可能在于郑某的身体因素或潜在疾病,但在发生纠纷行为前,它们尚未表现为实际损害,在双方发生争吵后,实际损害方才显现,刘某辱骂行为起到了诱因的作用,激活了潜在的因果关系链条,而其启动完全是由于被告刘某的过错,从这个意义上讲,郑某的自身潜在疾病和刘某的恶意辱骂行为对损害的发生实际上产生了作用。基于此,法院综合过错程度和原因力大小两个因素,判决刘某应当承担15%的赔偿责任。

他的“较真”间接要了别人的“生命”

你看,就因为一件小事,双方不依不饶,最终导致了“悲剧”发生……

对于王女士来讲:仅仅因为自己的疏忽,就让她失去了丈夫,想必心里也很难受。或许她也后悔当时不应该跟刘某争辩,明明一个道歉就能解决的事儿,自己干嘛那么较真!

而对于刘某来讲:因为自己言语过激,导致一个生命的离去,他肯定也自责、后悔。只因当时太想要个说法,却忘了对别人应该宽容一些,否则也不至于承担这样的法律后果。

最后提醒大家:遇事要冷静地处理、明智地忍让,有时从小事才能看出一个人的思想修养与人格魅力,才能更有助于矛盾的解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和为贵”“宽容互让”的邻里关系,邻居之间理应相互尊重,和睦相处。即使因生活琐事产生分歧、矛盾、亦应理智对待,以免因小事引发大悲剧。

他的“较真”间接要了别人的“生命”

那么对于此案件,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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