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以下假期的算法,不同地區可能略有差異。
薪酬計算是個技術活:
“是加出勤天數還是減缺勤天數?”
“全勤的好算,缺勤的讓人頭疼!”
“對於調薪,怎麼能湊夠21.75?”
工資計算中有哪些實用的技巧?
算工資薪酬HR們的基礎技能,也是HR除面試外第二大技能,北京是豐臺區成人職業技能培訓學校今天就為大家系統科普一下算工資的那些事
制度工作時間的計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時數的計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時。
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加班工資計算
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三條: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後,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一)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
(二)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三)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
年休假天數計算
依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三條、《關於有關問題的覆函》第二條: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職工的累計工作時間可以根據檔案記載、單位繳納社保費記錄、勞動合同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材料確定。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病假工資計算
產假天數計算
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生育津貼計算
依據《關於調整本市職工生育保險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京人社醫發〔2011〕334號第三條:參加本市生育保險的職工,因生育或計劃生育享受產假的,產假期間可享受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月繳費平均工資除以30天再乘以產假天數計發。
生育津貼即為產假工資,生育津貼高於本人產假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不得剋扣;生育津貼低於本人產假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
HR常用基礎公式彙總
1.新晉員工比率=已轉正員工數/在職總人數
2.補充員工比率=為離職缺口補充的人數/在職總人數
3.離職率(主動離職率/淘汰率)=離職人數/在職總人數
4.離職率=離職人數/((期初人數+期末人數)/2)
5.離職率=離職人數/(期初人數+錄用人數)×100%
6.異動率=異動人數/在職總人數
7.人事費用率=(人均人工成本*總人數)/同期銷售收入總數
8.招聘達成率=(報到人數+待報到人數)/(計劃增補人數+臨時增補人數)
9.人員編制管控率=每月編制人數/在職人數
10.人員流動率=(員工進入率+離職率)/2
11.員工進入率=報到人數/期初人數
12.員工當月應得薪資的計算方程式為:每天工資=月固定工資/21.75天
13、當月應得工資=每天工資x當月有效工作天x當月實際工作天數調整比例
14、當月應工作天數=當月自然日天數–當月休息日天數
15、當月有效工作日=當月應工作天數–全無薪假期
16、當月實際工作天數調整比列=21.75天/當月應工作天數:
17、生產型企業勞動生產率=銷售收入/總人數
溫馨提示:無論正算還是反算,HR寶寶們切記,千萬不要漏掉當月的法定帶薪節假日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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