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通报4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广西来宾通报4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1、兴宾区南泗乡六五村第一书记李可宾工作失职问题

2015年10月至2018年4月,李可宾在担任南泗乡六五村第一书记期间,没有按照规定实地核实农户开展“以奖代补”产业生产情况,导致5户不符合“以奖代补”申报条件的农户骗取“以奖代补”资金共计 30000 元,造成国家扶贫资金损失。2018年5月,李可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象州县司法局水晶乡司法所所长卢焱杰扶贫工作作风不实问题

2017年1月至9月,卢焱杰作为贫困户帮扶联系人,未按入户次数要求开展帮扶工作,贫困户帮扶手册信息填写出现遗漏和严重错误。2018年4月,卢焱杰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象州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主任覃旭扶贫工作作风不实问题

2016年11月至2017年9月,覃旭在担任大乐镇侣塘村第一书记期间,驻村时间严重少于规定天数,市县两级在多次督查、检查中发现覃旭不在岗且对驻村情况不熟悉不掌握,没有履行帮扶工作职责。2018年4月,覃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兴宾区大湾镇兴安村委原副主任张则东工作失职问题

2009年,张则东在协助大湾镇政府开展农村低保工作中,在明知兴安村委平安村一户村民配偶已故的情况下,仍将其配偶纳入该户农村低保申请名单,且通过村委评议和镇政府审批,致使该户违规多领低保补贴4258元,造成国家扶贫资金损失。2018年4月,张则东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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