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史:历史上签的赔款条约,许多国家曾经退还,只有一国分文未还

清朝的时候,我国曾经签订过许多的不平等条约,其中包含了中英《南京条约》,中英《天津条约》和中日《马关条约》赔偿日本高达军费白银二亿两。

野史:历史上签的赔款条约,许多国家曾经退还,只有一国分文未还

提起这些条约,相信很多人都会义愤填膺,在清朝那么的苦日子的时候,还是能赔偿动则千万、上亿的赔偿,清政府也真是“有实力”,慈禧太后非常有敛财能力,纷纷还清了欠款,真是言出必行啊。在那个固步自封的年代,有这种待遇也算是在历史的车轮下交了学费了,相信封建社会活在自己的世界中,看见火器的时候,还妄想用传统的武术飞刀去取胜,也是可悲、可怜的。

野史:历史上签的赔款条约,许多国家曾经退还,只有一国分文未还

但是后来,1901年签订的《辛丑条约》,规定是赔偿白银4.5亿两,后来由于时间过长,没能还清,在1939年1月15日的时候,国民政府就宣布停止偿还了。毛主席说的没错:“枪杆子里出政权。”弱国是没外交的,今天我们能腰杆这么直,都是新中国带给我们的权利。

野史:历史上签的赔款条约,许多国家曾经退还,只有一国分文未还

众多国家纷纷退回了赔偿的银两,几乎包含了所有的国家,但是就有一个国家,一分钱没还,这个国家就是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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