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建筑,拆迁办想拆就拆,可能吗!?

2000年,老王储备了一笔资金,把农村的房子翻了个新,盖了个三层小楼,羡煞了整村的村民。

建房子的时候,老王突然发现了一个问题,自己是在农村里,平时都是烧火做饭,这水泥砖头砌起来的新房如果拿来烧火做饭,这简直就是糟蹋啊!

于是,老王便在房子后面的菜地里另外盖了一个一层的瓦房,专门用来堆积柴火,烧火做饭。

2017年,老王所在的村子被划入新城区,老王的房子面临拆迁,拆迁办的人来村里核实完建筑面积后,发现老王的厨房并不属于宅基地的范围,在上面加盖的房屋属于违法建筑。于是,便要求老王限期拆除。

老王不同意拆迁办的房屋拆除决定。

违法建筑,拆迁办想拆就拆,可能吗!?

(图片来自网络)

最终,拆迁办找来了拆迁工程队,对老王的厨房实施了强制拆除行为。

老王对此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老王认为对方强制拆除了他的房屋,而且还不给补偿,这是赤裸裸的霸占行为。

那么,拆迁办的人真的有强制拆除的权利吗?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也就是说,不管是拆迁办,还是其他单位都不能实施强制拆除的行为,这些行为不仅仅是通过暴力的行为拆除被拆迁人的房屋,还包括威胁、中断供水、供电、等方式来进行。

违法建筑,拆迁办想拆就拆,可能吗!?

(图片来自网络)

禁止拆迁办直接实施强制拆除的行为,对被拆迁户来说是有利的,至少不用太担心自己的房子会随时被拆除。但是,如上述案例所示,老王的厨房毕竟是违规建筑,拆是肯定要拆的,拆迁办又不能直接拆,那该怎么办?

对于强制拆迁,我过目前还是支持的,只是强制拆迁已经不能太随意,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领域的行政强拆已经废除。

强制拆迁涉及到决定和实施两个行为,目前我国把这两个行为的权利分别赋予了两个单位。一个是人民法院,一个是政府组织。

拆迁办如果真的遇到需要强制拆迁的情形,必须向法院申请司法强拆。

只有法院对此做出裁定了,拆迁办才能组织人手进行强拆。

违法建筑,拆迁办想拆就拆,可能吗!?

(图片来自网络)

也许有人说,到最后,不还是拆迁办的人来强拆吗?

其实,在拆迁办申请司法强拆的时候,法院必须对拆迁办的申请作出审查,这个时候,拆迁户就可以展开自己的行动了,比如证明自己的房屋属于合法建筑、或者是由于历史遗留的问题或者是登记人员的疏忽登记错误等情况导致自己的房屋变成违法建筑的情形。

如果拆迁户举出的证明没有问题,那么法院就可以驳回拆迁办的申请。

结果就是,拆迁办该怎么补偿,继续补偿。

所以说,违法建筑,不是谁想拆就能拆的,必须满足程序才能强拆。

违法建筑,拆迁办想拆就拆,可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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