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历史上最可笑的冤案,媲美莫须有的另外一个!

明朝英宗年间,大太监王振鼓动皇帝北伐,最后结果兵败土木堡,英宗被俘虏。不过在于谦等大臣的支持下,景泰帝即位。后来英宗被也先放回来,开始被景泰帝囚在南宫,然后经过徐有贞,石亨,曹吉祥等人策划,英宗经过夺门之变,成功复辟,重新做了皇帝。徐有贞等人,因为有拥立之功,成功掌握了朝堂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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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讲究的是有仇报仇,有恩报恩,英宗既然重新登基,那对英宗有恩的人,比如徐有贞等,自然要给予报答,让他们掌握朝庭大权,这不奇怪。报完了恩,自然就要开始报仇,于是,于谦等人悲催了,革职的革职,下狱的下狱,该杀的杀,该发配的发配,这都正常,但是轮到于谦这,行不通了。因为于谦这人,一身正气,人品正直,没有什么可以放在明处说的错误,一不贪污,二不循私,对大明朝,于谦只有功劳,没有丝毫的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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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有贞

但是于谦不杀还不行,不杀于谦,夺门之变,就属于师出无名,没有名份的政变,是不得人心的,所以于谦必须要死。这时,徐有贞想了个主意,说是于谦等人,因为景泰帝的亲儿子去世了,没有了后代,所以他们想着要迎立外番,就是说,想着从朱家旁系收养个儿子继承大位,也不传给英宗的儿子。这可是大事,属于谋反了,要诛九族的。这个罪名如果成立,那于谦必死无疑了。现在唯一的问题就是,并没有证据证明于谦他们做了这事,一点点证据也没有,这可怎么办?三法司也没办法,最终还得请教徐有贞,徐有贞不愧是首辅,最终想到一招,说:“虽无显迹,意有之”。意思就是,虽然没有证据,但他们肯定有这个意思,最终,以这个罪名,把于谦给杀了。

揭秘:历史上最可笑的冤案,媲美莫须有的另外一个!

中国历史上最可笑的两个冤案,莫须有,杀岳飞,意有之,杀于谦,而岳飞和于谦,两个为国为民的英雄就这么以完全莫名其妙的理由被杀了,徒使后人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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